毀約(Broken contract a memoir of Harvard Law school )

李查•卡倫伯格(Richard D. Kahlenberg)著  林婷、林玉琴譯

商業週刊出版  城邦文化發行  人與法律系列7   1999

這本書是一個念哈佛法學院的法律系學生所寫的回憶錄。作者透過記述法學院三年的生活,來向大家說明,被社會大眾看成是學術聖堂的哈佛法學院,其實沒那麼了不起,只不過是商業律師的生產工廠。

書名之所以稱毀約,是諷刺當初在大學畢業後還選擇進入法學院的新生,大部分都有崇高的理念,例如伸張正義,做個所謂的公益律師等,反正目的應該不全是為了賺錢。然而事實證明,團體、社會觀念對個人價值的型塑影響很大,在法學院三年,有個固定的模式,大一做什麼、大二做什麼、大三做什麼,幾乎都被安排好了,大家都這麼做,你不做也很奇怪,也就是在跟著大家做的過程中,開始漸漸接受這個價值觀,最後百分之九十五的畢業生,選擇了同樣的出路:去做商務律師,而違背了當初的理念及對自己所做的約定,因而稱之毀約。

簡單描述一下這本書的內容。貫穿全書內容的,是法學院的教育學習內容。美國的教育法,就是留美教授最喜歡的:蘇格拉底教學法,教授事先指定大量的參考資料,學生必須事先閱讀,然後上課教授再點同學起來簡述內容、發表意見,老師引導大家討論,訓練同學思考能力,決不填鴨式教學。參考資料分量之大,所有人都唸不完,事前唸不完,大家就有一套避免被老師點到的方法;事後到期末考前唸不完,大家就組一個個讀書小組分攤工作,互相幫忙整理要點,不過就連被分攤的部分,也是唸不完,可見閱讀量之大。除此之外,作者描述了很多老師的獨特風格及法學院中的權力鬥爭,僅供讀者一笑置之。

除了學習外,法學院的三年生活,大致如下:一年級上學期好不容易唸完後,下學期大家搶著去申請校內法律評論(Law Review)的編輯工作,競爭非常激烈,不過如果當上編輯,此一顯赫的經歷將使你未來求職一帆風順。大二下學期,大家就開始到處安排二升三的暑期工作。當過法律評論編輯的,可以去當法官的助理,甚至當到最高法院法官的助理,這也是為何最高法院的法官的判決文總能跟得上時代潮流的原因。成績平平的,就是去找商務律師事務所提供的實習機會,大二下幾乎是不斷的面試,有免費的機票提供你從東岸飛到西岸去面試,更有美味的大餐及友善的律師等著跟你聊聊。最後,暑期實習真正了解到商務律師事務所的工作性質,雖然工作辛苦乏味,但薪水很高,這使得最終大三畢業後,大部分的人還是選擇了去做商務律師。

作者自己最後選擇做個公益律師,並沒有毀約,但是孤臣何力可回天?雖然自己是一股清流,但是也擋不住滔滔黃水。

看完本書,再拿來對照我國法律教育制度,發現異曲同工之處不少。若要我寫一本台大法學院回憶錄,我也是會寫寫共筆制度、自說自唱的教授群、成群結隊的大三下去報補習班,大四就不來上課,把補習班當正課上。老實說,光想想就覺得了無新意,這是所有的法學院學生都經歷過的過程,大家都知道,但是誰也改不了,寫了又有何用,頂多讓那些對法律系充滿憧憬的優秀高中生們別誤上賊船罷了。誰毀了約?誰沒毀約?當初的約定又是如何?還是根本沒有約定,只是被眾親友期待走上了這條「英才之路」,根本沒有停下抉擇的時間與機會,一路就這麼走了過來,將來也打算繼續走下去,已經被決定的人生等著你去走完。該死的國家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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