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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專題研討一二 指導教授:楊裕富 研究生:李志仁
台灣閩南式建築木構造之派別與修復探討
壹、前言
歷史文物,是作為人類物質文明發展史的重要載體。從文物的存在空間來看,
可分為不可移動文物(如:古建築、古遺跡)及可移動文物(如:生活用品、藝術
品)。而我國歷史文物在歷史的進程中,可謂歷經滄桑,飽經憂患,許多珍貴文物
毀於天災人禍。可移動的文物,迭經易手,尋覓不易,因此,從不可移動的文物,
如古建築及傳統建築之修復,似可在尋根溯源及保存工作上為歷史的見證。
建築是一種文化史、藝術史及住居生活史,因為建築是人類文明活動的創造物,
可以很忠實地反映人們如何適應當時的環境與審美觀。中國北方雖然常為朝代定都
施政的中心,然因戰亂摧殘,文物更替頻繁,許多建築破毀於一夕之間。而南方有
長江為屏障,戰禍較少,反而易於保存建築的特色。以小區域之地理研究,能為大
區域之研究奠下厚實的基礎,進而一窺中國建築的發展蛻變,則南方建築的研究與
保存,其意義無疑是多方面的。
台灣在漢人渡海開始之前,便有史前及早期原住民之文化,自明末清初鄭成功
入台之後,漢人遂漸增加,也引進了中國南方沿海閩粵一帶之建築文化。雖然中國
南方建築在平面佈局、空間組織皆與黃河流域之建築有明顯的差異,木構造技巧及
裝飾風格亦自成一格,應可視為一獨立的區域,甚至連閩、粵、湘、台,亦可區分
為小區域。但若能以各地之傳統建築(如台灣)作深入研究,再輔以各地民系之文
化背景,便可在此中國建築發展歷程中,了解民族的遷移及文化的整合。則建築作
為時空交織的歷史意義也能得到更真實的呈現。
貳、台灣閩南式建築之派別與特徵
一、來源與分佈
台灣隨著各籍移民登陸與定居招墾,所以在建築風格上也大致反映著移民
來源地的特質,大致可區分如下:
宜蘭:漳州派別
台北盆地:泉州、漳州及少部份安溪派別
新竹:泉州、客家派別
台中:漳州派別
彰化:漳州及客家派別
鹿港:泉州派別
嘉南:泉派、漳派並存
高屏:泉、漳與客家派別交錯
澎湖:泉州派別
不過也有少數特殊者,例如霧峰林家係來自漳州,但光緒年間建造花廳時,
因主人林朝棟與福州之淵源深,故可能聘請福州匠師來台。另外,相傳客家匠
師刻苦耐勞,工資較低廉,故閩南移民亦常聘請粵匠。
二、大木結構的特徵
中國傳統建築以木結構為主,木匠被認為是主要的匠師,他負責整體之規
劃設計及實際執行,有如今天的建築師。因此木匠在中國的建築史上有著重要
的地位,木匠又稱為梓匠,在傳統上又可分為大木匠師與一般匠師。前者主要
的任務是設計及製作建築物樑柱結構體,後者則包括雕花匠、家具匠以及門窗
細節之工匠。
以目前所掌握的台灣閩南式建築調查資料而言,其大木結構以源自泉州、
漳州、潮州、嘉應州為多,另有少數例子源自廣州或福州,台灣並無獨創的派
別,所不同的是台灣普遍有精緻化之傾向,木結構的構件雕刻較為豐富。就大
木結構而言,台灣的棟架及斗栱具有下列幾方面的特色:
(一)棟架主要有「抬樑式」與「穿斗式」,但「抬樑式」常局部顯現「穿
斗式」的作法。
(二)「童柱」或「瓜柱」較長,「二樑」插在「童柱」之腰部,呈H形。
此種作法與中國北方的階段形抬樑式有很大的不同。
(三)每架皆用小月樑,稱為「束仔」,「束仔」一端插入童柱,另一端負起
固定「桁木」之任務。但有些潮汕或客家匠師將「束仔」降一個斗位。
(四)大樑及月樑的斷面喜用圓形,上下鉋平,稱為「板路」。但有些粵東
及客家匠師亦常用矩形斷面樑。
(五)童柱喜用「疊斗」,疊二斗至五斗不等,視高度而定。斗逐層縮小,
疊斗左右可接納「束木」及「束隨」,前後可出栱。
(六)斗有腰,斗底邊緣作「斗底線」,呈小斜邊。
(七)栱身用料較扁,常自柱上伸出,故宋法式稱它為丁頭栱。栱的形式較
彎曲,匠師名之為關刀栱或葫蘆栱。且至後期尤喜用螭龍栱(螭虎),
栱身曲線增多,栱底施離。
(八)斗的形式較多樣化,常用為方形、八角形、桃彎形、六角形、圓形
(碗公斗)等。
(九)不作「昂」。這種斜構件幾乎不用於台灣的大木結構,有些「壽樑」
上的斗栱,稱為「看架」,係以「螭虎栱」作成清宮殿所謂的「溜金
斗栱」。閩、粵兩省之斗栱事實上亦少作「昂」。有昂的實例如泉州
天后宮大殿、泉州文廟大成殿的「假昂」,廣州光孝寺大殿的真昂等。
(十)排樓面作法多在門楣之上,自下至上以「斗抱」、「彎枋」、「一斗三
升」、「連栱」、「連圭坊」、『桁引』等疊構而成,這些構件的關係已
經形成定制,各派匠師作法大同小異。
三、大木結構的構件分析
大木是中國木結構建築中的骨幹,傳統匠師智慧的結晶,台灣各派古建築
之大木作法差異甚大,細部不同,而且力學原理亦略有不同,故可依大木結構
之風格作為判定派別之指標。而台灣的閩南式建築分佈佔地最廣,數量亦最多,
漳派與泉派且呈分庭抗禮之勢,故將漳、泉兩派大木結構之構件列表如下:
..................
派別 |
..........................................................
泉州 |
........................................................
漳州 |
構件 | ||
柱 | 用料較修長 | 用料較粗大,梭柱收分明顯 |
樑 | 斷面多用圓形,用料較少 | 斷面使用圓或方形,用料較大 |
步口通樑 | 樑頭止於吊筒,外以木雕封套 | 樑頭常伸出吊筒,並雕以龍頭 |
束木/月樑 | 月樑作肥身斷面,上凸下凹,有時束木不直接承受桁木 | 月樑常作肥身或平板枋形束木置 於疊斗之上層,直接承受桁木 |
瓜筒 | 瓜筒(瓜柱)多呈修長之木瓜形 | 瓜筒多呈圓球之金瓜(南瓜)形 |
斗 | 多用挑彎斗、六角斗、八角斗、 圓斗 |
多用簡單之方斗 |
栱 | 多用簡潔之葫蘆平栱或關刀栱, 栱身較平直 |
多用造型多變的螭虎栱或草尾栱 栱身呈彎曲形 |
雞舌栱 | 用料較大,栱頭倒勾 | 常省略雞舌栱,直接以半圓槽之 斗承受桁 |
棟架 | 坡度較緩,桁木間距較大,架數 較少 |
架數較多且坡度陡,有如穿斗式 屋架,喜作假四垂 |
參、傳統建築遭受破壞的因素探討
台灣的傳統建築大致可溯至明、清兩代所建造,但是因為本省為海島型氣候,
氣候潮濕,再加上颱風及地震等因素,傳統木構造建築容易損害腐爛;而同時隨著
歷史演變及都市發展的影響,更加速傳統建築受到嚴重的損壞,而這些因素大致可
區分為自然因素及人為因素兩大類:
一、自然因素
(一)連續性因素:
1.光:依波長,可分為紫外線,可見光線及紅外線。如紫外線可使色
彩褪色,紅外線則能使物品溫度上升,表面乾燥而產生裂縫。
2.溫度:一般溫度以20°C為標準,偏高或過低的溫度,及急遽的溫
度變化,都會造成古蹟的材質破壞與變形。台灣每年4月至
11月的平均氣溫皆超過20°C,對於古蹟之保存有某種程
度之影響。
3.濕度:相對濕度超過60﹪,油漆植物性染料極易褪色,溫濕度急速
變化,不同材質的漲縮會造成變形。
4.蟲害:對木構造建築物造成破壞的蟲類很多,以台灣而言,白蟻及
天牛可說是造成蝕害之昆蟲。
5.菌害:破壞的菌類最主要的是腐朽菌和黴菌,因此木構造的椽條,
榫頭接合處常可發現這類的腐朽現象。
6.大氣污染:都市大氣中因燃燒產生的硫化物、氧化物,汽機車排放
之廢氣、工廠之粉塵,均會造成古蹟的損害。
(二)偶發性因素:
1.地震:遭受地震所產生之位移,脫離及損壞。
2.暴風雨:台灣多颱風和豪雨,以每年6∼9月間的侵襲,對傳統建
築造成極大的損害。
3.火災:傳統木構造建築,對於防火的要求特別高,一但發生火災,
極易造成嚴重的燒毀。
二、人為因素
(一)戰爭炮火:如抗日戰爭。
(二)住戶自行拆除改建:因都市計劃,拆除部份古蹟。
(三)修護人才技術觀念欠缺:如以不符之材料更換原建材。
(四)不重視維護:如遊客隨意刻字。
(五)其它:如遭竊及無知地破壞。
肆、傳統建築木構造的修復探討
一、修復的類型
傳統建築根據其建築材料、年代、結構、損害程度、保存目的和保存後用
途不同而有不同的維護方式,茲區分為兩大類:
(一)全部修復方式:
主要是考慮歷史因素,在不改變歷史建築之形貌及機能下,將建築物
全部修復,其修復原則如下:
1.重建:以原建築舊有之材料、做法,就原地重新建造,或是由於社
會經濟及其他因素影響使用原有建築基地必須變更用途,於
是將原建築全部解體拆除,就原有材料另外覓地重建。
2.復原:將建築物非某一特定時期的作法拆除,代之以早期之作法,
以期正確恢復建築物在某特定時期的外貌、細部和環境。
(二)部份修復方式:
主要是考慮社會及經濟因素,只維護歷史建物某部份,其餘部份可變
更其原有形貌或機能以適應新的需要,其修復原則如下:
1.歷史建築再利用:考慮社會和經濟因素,必須賦予建築新的社會使
命,除保留整棟建築原有外貌下,內部則增加新
的機能使用。
2.部份保存:歷史建築的重要性不是很高,完全復原相對價值並不如
保存部份現況,在考慮經濟、社會因素之下,只保存某
部份建物。
3.立面保存:歷史建築原有機能已無法適合新的機能要求,在顧及街
道外部景觀之連續和歷史都市景觀之原則下,可僅保留
臨街的立面。
二、修復前的調查方法
在進行調查工作時,除了一般資料收集及測繪記錄外,結構材、雕刻、彩
繪等破壞現象之調查,可依下列方法進行:
(一)觀察法:這是最常用也最簡易的方法,我們可將部材編號表格與實體
逐一比照,將各部材的基本資料予以記錄,此外建築物大規
模的破壞,諸如外牆傾斜、尾瓦破損或蟲蛀腐朽都可藉觀察
法得知。
(二)毃打法:調查時若干部材在外觀上無法判斷其破壞程度,則需以毃打
法作進一步的鑑定,主要由有經驗的匠師持木槌毃打木頭,
由回聲以判斷內部損壞情況。
(三)聽筒法:這種方法主要在判斷白蟻及天牛對木材的破壞,用一般診療
用之聽筒,藉著聽筒的放大作用,判斷隱藏在木料內部的白
蟻位置及木料破壞到何種程度。
(四)儀器法:木料及雕刻上之彩繪、油漆因多次油漆或因年久油漆剝落,
表面觀察很難找出原來色澤,這時就必須以特殊方法、特殊
儀器找出殘留或深入木料內層的原來色彩,以作為修復之參
考。
三、木構造的破壞現象及修復等級
傳統木構造建築的木構件依受力不同,大致可分成結構材如裝修材兩種:
結構材主要有柱、通、枋、瓜筒、束仔、斗、栱、雞舌、岔角、吊角、檁、桷
等主要構件,裝修材則以門、窗、小木雕刻等。而這些木料的破壞現象,依其
損害程度可歸納為三類:
(一)污損:木材整體仍然完好,內部亦無腐朽,僅表面有磨損痕跡或表面
受到污染,彩繪剝落,只須清除表面之污染物,受到污染部份
即可恢復原狀。
(二)損傷:木材受到外力而產生裂縫,或內部為蟲類、菌類侵蝕,木材已
受到某種程度的損傷而無法恢復原狀,必須將木材損傷部份削
去。此種損傷不易恢復,須以填縫材修補才能恢復原狀。
(三)毀壞:木材斷裂、變形或內部為蟲蟻吞蝕殆盡,已無法恢復原有性能
或狀態。
而依損害程度之不同,則修復等級亦可區分為三級,茲以圖解方式簡述
如下:
圖一 |
圖一
圖二 |
圖二
圖三 |
圖三
四、木構件的修補材料與方式
(一)修補的材料:
由於材料有其一定的使用年限,加上原有材料遺失或嚴重損壞已無法
修補,故須尋求材料之來源,大致可分為下列3級:
1.舊材轉用:以建築物內較不重要部位之建材補充於明顯重要之部份。
2.尋求新材料:依古法重新製作材料或尋找和原材料相同、相近之材
料。
3.人工合成材料:以涵浸用、填縫用及表面塗刷用之合成樹脂來進行
修補。
(二)修補的方式:
依木構件之不同,故修補之方式亦可分為下列2類:
1.結構材之修補:除了恢復原有形貌外,更須回復其強度以確保結
構上的安全,目前以配合人工合成材料發展出
W-E-R工法(Wood epoxy reinforcement)。
W-E-R系統主要原理是利用epoxy的膠合力量
把原材和補強件緊密的結合在一起,其施工步驟
如下:
(1)確定施工修補的位置。
(2)以圓鋸鋸出導溝。
(3)進一步把缺口定位並清除雜物。
(4)先倒入約1/3∼1/2epoxy。
(5)置入補強件。
(6)將其餘空隙以epoxy填滿,放置等epoxy
乾即可。
2.裝修材的修補:裝修材修補除了以與原缺損部份大小相同之木料修
補外,亦可用合成樹脂修補,其作業程序為:
(1)涵浸強化處置:讓樹脂浸透木材內部後,使木
材硬化。
(2)塑造處置:待強化後,施以加工及塑形。
(3)粉飾處置:塑形後再以雕刻刀等工具刻出紋理
質感。
伍、結論
台灣傳統建築雖是我國建築中的一種地方性形式,但也是台灣先民篳路籃縷,
開疆拓土,在艱困中求生存,建立新風格的具體物證。
傳統建築的保存雖有助於(1)增進歷史意識、(2)保存文化環境、(3)溯源尋根
之意義、(4)觀光、經濟的價值。 但若能以中國文化與哲學為經,以中國人生活的
經驗為緯,交織而成的觀照面來體驗台灣傳統建築,其正面的意義則是更加肯定的。
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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