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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米契爾著建築的設計思考 | ||
導讀者:洪翠鎂陳玥錚 | ||
指導教授:楊裕富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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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概述 電腦輔助設計在建築上所關心的重點與可能的貢獻,可分為三方面,首先是將各種發展完備的電腦軟體,應用在設計過程中的各個階段,以便在二度或三度空間的環境中不同尺度(室內、建築、都市等)的考量上,提供周詳且逼真的模擬。第二方面是將電腦語言引用到不同設計原理的探討上,例如以電腦程式模擬希臘神廟造型、文藝復興風格、或中國建築型式等設計原理,可藉由電腦模擬的過程,進一步研究隱藏在這些原理背後的必要性與歷史傳承關係。這需要電腦語言與設計原理兩方面更深入的探討才能達成。第三方面是希望透過設計思考過程中的深入瞭解,用電腦從事類似的設計思考行為,在建築設計中讓電腦自我思考,而非只有工具化的性質。例如「看到」平面草圖上的一個入口,便「想起」建築名著中類似的設計手法,再將其「轉換」後以配合目前的型式與需求。這樣的探討包含設計者的心智中是如何看、如何儲存並運用記憶中的設計知識、如何進行形式與機能的轉換等等。要深入瞭解設計者與電腦輔助設計系統中的深層結構,還需要再去瞭解認知科學、腦神經科學(設計者如何看與如何思考)及電腦科學中的人工智慧(電腦輔助設計系統如何看與如何思考)等相關的專業知識。 01建築物描述 建築起源於虛無的空間。建築乃是一種區分連續空間的藝術,可以用來區分實體與虛體、室內與室外、光明與黑暗、或是溫暖與寒冷等等。建築的方法取決於我們在空間中從事物體區分與感受物體區分的的能力。對於物體我們能經由知覺的視覺區輕易畫出它的輪廓稱為「首要素描」,把物體的邊緣從視覺區萃取出來〈如圖一〉,不同的觀者可能用不同的方式去解析相同的物體,電腦程式也已經發展出一套萃取首要素描的方法。當事物被察覺感受到,在視覺經驗上是真實的則稱之為物體,此物體具有識別性(即當它們再出現時我們能認得出),我們是用言詞或其他標記來辯認物體的,不僅是人類,電腦視覺系統也能做到。 概念體是由某一論述總體與其機能基本集合和關係基本集合所組成,若要發展建築作品中某個實體的論述,必須建構一個適當的概念體,已奠定描述建築物的基礎,然後才能開始展開論述,須要有一套將建築組合分割為構件的方法,和一套命名構件的方法,(例如在古典建築的傳統中,有一套標準的分割與命名系統〈如圖二〉,所以須要有一套充足且可分割清楚、可用來描述關係與功能符號的字彙,以表示構件的特性與相互關係。組織確論須要一個由構件名稱、關係符號和功能符號的系統,在資料結構中指定一些值給變數,可組織首位邏輯的句子集合,或者用一連串的中文句子展開論述。我們用中文句子來描述時,概念體在我們使用的字彙與句子中是是隱含不明的。在首位邏輯中,藉著表明我們刻意使用的常數、變數、機能與關係符號,概念體因而成為明白清楚的。 02建築的形式 一個建築物的形式即是它本身的內在物質結構。古希臘人注重形式,他們為各種組合中的規律與紀律,發展出明確的關連性,最後還引發形式主義評論中頗具影響力的傳統,一種基本上考慮作品本身形式的特性,而非考慮作品外在關係的評論。 形式主義的評論把注意力吸引到韻律、比率、對稱和其它建築形式上的情況,它使用了一套描述性的敘述字彙---韻律能是規律或不規律的,比率能是合協的,對稱能是雙面的等等。它同時構成了能表達對美學值判斷的一些敘述,如優雅的、和協的和美麗的〈如圖三〉。 從古至今,許多評論家體認了敘述美麗的可正確被應用到任何有韻律、比例和對稱等古典形式品質的組合。在ST.Augustine的美學理論,形式的秩序被視為美學的根源。英國哲學家Francis Hutcheson 提出美定義「一致性在多樣性當中」,當整體的一致性相等時,美就像多樣性一般;當整體的多樣性相等時,美就像一致性一般。 03設計世界 亞理斯多德認為形式首先存在於藝術家的心智,而後藝術家在再給它實質。後來的人詮釋為「房子先存在於建築師的心智中;這可稱作此房子的意念,因為藝術家嘗試要把真的房子,同化為與他心智想像中一模一樣的形式」。 設計的世界由點的世界、線條世界、平面世界、立體世界、到形的發展, 設計世界選擇基形和定理,便建立了可讓設計者發展的形式可能性的領域,而設計者要留意的是,這領域要能適合於手邊的任務。發展的過程是由實行許多設計世界的形式詳述所支持,其中包括了運用圖形媒體與儀器的世界,運用實體模型媒體與工具的世界、或是電腦輔助設計系統的資料庫與附屬程序的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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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評論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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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建築形式的語言 建築形式語言的文法規則,像口述的語言一樣,可由許多不同的格式來表明。如:陳述一般化的規範性規則、取代性規則等。若取代性規則被遞迴應用,則可在設計發展過程中得到無數的可能方案。 若想以一套文法來限定設計世界中的可能狀態,必須以形、標記、與關係的類型來組織規則,如古典柱式的細分規則〈如圖十二〉,可說明古典柱子的組織關係,亦可以樹狀概念圖來說明〈如圖十三〉。 一個設計世界為我們提供可敘述建築元素的圖形象徵符號,而一套文法中的規則,表明了處理這些象徵符號的方法。設計過程便是根據這些規則,從事對特定敘述的運算;亦即,運作在起始象徵符號上的連續步驟,以便滿足設計世界中確論的敘述。 支配設計世界的語法規則,建構了一種建築類型,且在評論語言中表明的敘述,則建構了特定時空脈絡中的需求,設計者的運算目標,是用一種適合這時空脈絡的方式,以例證表這類型的概念。設計世界的基本結構取決於三項因素:形的起始字彙、可應用的運作單元、設計代數。尋求設計問題解決方案的過程,是應用規則以便衍生候選方案的一種「嘗試與錯誤」的過程,然後再去運算一些敘述,以便決定候選解決方案是否可行。 一套建築文法的規則,應能為構造世界中某一類型的建築物,提供組織良好的設計表達。在這文法中表明的語言,應可包含此類型中所有可能建築物的一項敘述,且這語言中的設計推論,都應以這個類型中一棟可能的建築物為目標。 09 機能 亞里斯多德在《De Anima》一書中指出,我們不僅可藉型式與材料來描述一個實質的物體,亦可藉它的機能來描述。基本上,形式的描述告訴我們一個物體是甚麼,而機能的描述則告訴我們一個物體可達成甚麼,通常我們使用動詞來描述物體的機能。 一項機能性的描述,必非僅指明某一物體所能從事的任意動作,一項機能性的描述,是在某特定脈絡中,那個物體所從事的有價值的動作。當物體所再的脈絡尚未限定時,他的機能相對的看來仍是定義不良的。若把一個物體是為建築語言中的元素的話,這語言的語法規則監會闡明這物體所能呈現的脈絡。然後便可考慮這物體在不同脈絡中的角色,因而獲得相對看來是定義良好的機能性描述。 在既有的脈絡中,將一個物體所能從事的不同動作,分為有用的效應與無關或惡性邊際效應。具備有用效應的動作視為目標的方向,並將它分類為機能。當一個物體的機能提供了另一物體所需的任何事物時,這兩個實質的物體便是機能性的聯結在一起。 一般來說,機能連結是由空間關係所建立的:將管線裝置插進插座,才駛的插座提供電流。只有當物體的空間關係滿足一些條件時,所需的實質動作才會發生。當某個物體是建築語言中的元素時,藉著把物體放置在合適的位置上,語法規則便為我們闡明如何形成機能連結的方式。 我們可以將依個實質系統定義為,許多機能上相互連結的實質物體的組合。建築物的機能是由計畫書所確定的,在建築計畫書中描述了一個活動系統,並列舉出由建築物中各空間所要提供遮蔽的組成活動。並指出了空間要有多大才能配合其活動,並闡明所需遮蔽物的明確品質,及由活動性關係分析中必要的空間關係。建築的目的是要為特定活動提供適當的空間、達成結構系統與其他實質子系統的適當行為、並以某個可記憶的方式來表達、暗示並做為範例。 10 以機能為動機的設計 一個設計者必須能夠從建築元素及組合的形式特性中,推導出機能關係。也就是,在建築形式語言中的既有組合,及擁有描述機能的敘述辭的評論語言中,推導出元素、子系統、與整個系統的機能描述。 機能推論的衍生過程需要應用一些規則,而這些規則建立起建築元素的形式與位置,以及關於它們機能的結論間的關係。我們可以使用相同的規則來推論出建築元素必須如何形成、定尺寸、與組合,以便滿足機能式的需求。 形式隨機能而生,便是指物體的某向形式特徵或品質對機能合適性而言是必要的:倘若這項特徵或品質不存在的話,則這物體便不能從事我們想像中的機能。 建築語言建構出一套建築師可利用的形式集成〈字彙〉,而這語言的語法規則則闡明使用這些形式的可能脈絡關係。建築字彙元素是以:本質上的形式特徵、可能的脈絡關係、在脈絡中的機能等決定其屬性。建築師必須了解字彙元素在他們脈絡關係中有用的角色,選擇有特殊形式或機能元素而條理分明的建築字彙,強調了機能表現的作品組合。 建築文法的規則,建立起作品組合手法及形式和機能目的之間的關係。一項既有的機能問題,通常能在幾個不同的建築語言中解決,而一套既有語言的規則,可容許不同的方式來滿足一組特定的機能需求,因此為建築師提供變換不同 形式機能品質而發展替選方案的自由。 建築師個人對元素中形體及材料的相關知識,及如何運用這些元素的知識,建構出一套別具特徵的建築語言─一種個人的風格。當學會使用新的建築元素,或發現元素新的用法時,個人風格會逐漸演變,為建築作品提供知性與感性的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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