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演設計就是展示設計與演出設計(也稱為舞台設計)兩者的合稱
1-1-4-4、展示設計
展示設計以〞展示具〞為標的物的設計,更廣泛的說,是以〞說
明〞、〞展示具〞、〞燈光〞為間接的標的物,來烘托出〞展示物〞
這個主角的一種設計。換句話說,展示設計的標的物具有配角的性格
。展示設計從範圍上可以大到博覽會場、博物館、美術館,中到商場
、賣場、臨時慶典會場,小到櫥窗及展示櫃檯(樣品櫃),不過都以
清楚、具說服力的展示為主要概念。
就展示設計所處理的內容而言,主要有展示物的規畫、展示主題
的發展、展示具、燈光、說明、標指示及附屬空間(如大型展示空間
就該包括典藏、消毒、廁所、茶水、休息等等空間)。
從某個角度看,展示設計是新興的行業,以往較大規模的與較固
定性的展示設計即歸屬於建築設計,較小規模的展示設計就歸屬於室
內設計,較臨時性的展示設計就歸屬於美術工藝或室內設計。那麼,
是什麼因素讓〞從大到博覽會場、博物館、美術館,中到商場、賣場
、臨時慶典會場,小到櫥窗及展示櫃檯(樣品櫃)〞會都重新以〞展
示設計〞這樣的行業來理解呢?這是由於:
第一方面,可能是前述的以〞展示〞為主要概念;
第二方面,可能是,短時間的博覽會或工商展覽會,在十九世紀
末二十世紀初興起;
第三方面,可能是二次大戰後〞賣場或商場〞的大規模化與精緻
化、專業化等等所致。
所以,展示設計的展示內容規畫,展示主題的發展往往就定位成
告知性、販賣性、慶典性、遊藝娛樂性、教育性等等分位,這些分位
又共持了〞展示〞這樣的核心性質。
展示設計所需要的能力有:推銷物品或理念的調查與企畫的能力
、立體造形(審美、建材與構造)的能力、燈光與臨時機電設備的知
識、吸引人群安排人潮動線的能力、、、等等。
1-1-4-5、舞台設計
舞台設計是以〞舞臺〞為標的物的設計,更細的說以舞臺設備、
燈光、布幕、音響、演出道具、懸吊與更換支架系統、戲服、戲妝為
為標的物的設計。與展示設計雷同的是這些標的物都是〞配角〞,要
由〞表演活動〞來當主角。另外,舞台設計還具有劇情配合的時間向
度的特性。
在舞台設計的精緻程度分類上大致都可分為露天野台、流動舞台
、室內舞台三種,而就舞台設計的發展上,西方與我國也各有不同的
類型出現。
在西方,文藝復興時期舞台設計有較大的技術突破,包括:鏡框
式舞台、透視布景、假透視、快速(旋轉)更換的側幕系統等等,不
但使以戲劇與歌劇為核心的〞舞台〞設計,成為西方舞台設計的主要
工作內容,更藉由文藝復興運動,使這種舞台設計從義大利快速的流
傳整個西方世界。
就舞台設計所處理的內容而言,主要有觀眾席、舞臺、後台三大
部份,觀眾席包括座席、音響環境、視角視野、進場出場路徑、物理
環境;舞臺包括燈光、布幕、音響、演出道具、懸吊與更換支架系統
、戲服、戲妝等等;後台包括換裝化妝、文武場(樂隊)、過場通道
、基本道具陳放、以及準備出場空間等等。所以舞臺設計所需要的能
力就包括了:表演活動(或戲劇演出)的知識、舞臺繪畫、道具製作
(美術工藝)、舞台燈光、道具與服裝式樣演變的知識、音樂與劇曲
的知識、音響控制的知識、、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