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服裝設計
服裝設計有用Fashion 一詞,也有用Costume design一詞,不過
服飾設計用Fashion 一詞較為恰當,或是說,Fashion 一詞較偏向於
現時流行的說法,其內容包括了服裝設計、成衣設計、織品設計、(
服裝)配件設計(Accessory design),而 Costume design 一詞較
偏向整體文化的說法,其內容較指向整體的配合,如:服裝設計、帽
鞋設計、髮型設計、化妝、配件等等整體的配合,所以也就較具有〞
式樣〞的要求,也常用於指涉〞戲服設計〞。
以往服裝設計師與裁縫師並不易分別,現代設計運動後,服裝設
計師與服裝設計業除了裁縫師的針線功夫外,反過來對人體的知識(
模特兒)、織品的知識、色彩的知識、機械生產(服裝)的知識、飾
品的知識、基本造形的知識、市場的因素、行銷的因素、品味的變化
、流行的因素等等要有更多的瞭解,相同的只在於服裝設計師與裁縫
師,都是為個人量身製服。
近代服裝設計的發展滲入〞流行〞的因素,反而使〞為個人量身
製服〞的概念模糊了。這也使服裝設計與成衣設計有了較少的區別。
不過總的來說,裁縫師加上現代設計的概念,使服裝設計從機能(使
用)、審美、生產製作也都能言之成理,並付之實踐,而漸被學術所
承認。
B、織品設計
織品設計是以織品為標的物的設計,由於織品在服裝設計與室內
設計上的廣泛應用,織品的工藝史淵遠流常,近代材料科技與染印技
術的發達,織品的肌膚接觸性,織品的表面視覺效果....等等因素,
使織品設計十分受到重視。
在服裝設計上,織品設計有兩大部分:一為編織服裝設計,一為
布料設計;在室內設計上織品設計有三大部分:一為窗簾( curtain
)織品設計,一為表面材(covering)織品設計,一為地毯(掛毯)
織品設計。
┌編織服裝設計
┌服裝設計上┤
│ └布料(及圖案)設計
織品設計┤
│ ┌窗簾織品設計
└室內設計上┼表面材織品設計
└地毯掛毯設計
織品設計雖然是以織品為標的物的設計,但是往往不是最終設計
,所以織品設計所處理的內容就不只是織品的生產所應注意的材料、
造形、質感、觸感、色彩等等而已,還包括了更細分科(如:窗簾織
品設計的透光率、窗簾配件組合、衛生清洗....等等)所處理的內容
,又是標準的大量生產,所以需要圖案設計的能力、造形的能力、配
色的能力、色彩調節的能力、手工編織的技術、機器編織的技術、織
品生產、印染、色彩計畫....等等的知識。
C、家具設計
家具設計是以可搬動家用器具為標的物的設計,照理說電氣化家
庭用品,應屬家具,但是以現今〞家具〞一詞的指涉為桌、椅、床、
櫃、凳、屏、几等等,而分成家庭用家具、辦公家具、街道家具三大
類。
其中,家庭用家具由於歷史與材料的因素,最重要產品是帶式樣
的木桌椅,不但講究式樣,講究木料的好壞,還講究手工的品味;辦
公家具設計又稱系統家具設計,講究桌、椅、屏(矮牆)的多樣一體
組合,講究辦公室自動化與人性化,講究模距、標準化及一體配管;
街道家具則較偏工藝設計及環境設計領域,講究耐候與裝飾性。
家具設計所處理的內容有:材料的選擇、家具結構設計、接合與
膠和設計(如:榫、釘、補強件、黏....)、面材與塗裝、造形設計
(式樣設計)、(大量)生產模具與刀具設計、生產線規畫等等,所
以需要造形設計的能力,表面質感處理的能力,模具設計的能力、材
料性質的知識(力學與構造學),塗裝的知識與技術(特別是木家具
),人因工程的知識(特別是人體尺寸)....等等。
D、產品設計
產品設計是以人用工具為為標的物的設計,寬鬆的說起來,所有
的設計都是產品設計,不過一般而言,是指大量生產的工業產品。就
是這樣,產品設計的範圍還是很大。在實務上,產品設計又分成通訊
產品設計、運輸產品設計(以汽車設計為主流)、家電設計、文具設
計、運動器材設計、玩具設計....幾乎,除了空間設計與視覺傳達設
計以外,隨著社會的進步與人類的需要所想像得到的東西,都可能是
產品設計的重要分科之一。
產品設計指大量生產的工業產品的設計,範圍十分廣泛,所以所
處理的內容與其說是造形、機能、機構、技術,不如說是設計企畫、
設計方法、生產上線,而且是會隨產品設計的再細分科的不同,而有
不同的處理內容。
所以產品設計需要造形的能力,思考問題解決問題(想點子)的
能力,構思形體化的能力,材料的知識,機構的知識,人機界面的知
識,加工生產的技術與知識....等等
E、工藝設計
工藝設計在現代設計運動之前,就是指手工藝(craft ),也就
是所謂的傳統工匠。手工藝在經過工業化的洗禮之後,就變成工藝設
計甚至產品設計了,其間的關係如下:
(傳統工匠)
手工藝────→ 工藝設計────→
產品設計
不用工具或只用手工具 用手工具或機械
用機械生產
小量生產
從小量到中量生產 從中量到大量生產
強調藝術性與實用性 強調藝術性與實用性
強調實用性
設計者與生產者合一 設計者與生產者分離
設計與生產分離
由於工藝原本就是〞物〞的創作生產,工藝設計與產品設計,往
往只是時間上(時代)的區分而無本質上的區分,西方近代設計運動
中的藝術與手工藝運動(Art and craft ),追求的就是這種時間上
的區分,也可以說追求的是一種〞現代意識〞與〞資本化的生產意識
〞,所以才會隨後就被德國工藝聯盟及包號斯追趕並取而代之。換句
話說,工藝設計指小量到中量生產的準工業產品的設計,範圍十分廣
泛,所以所處理的內容與其說是造形、機能、機構、技術,不如說是
工藝材料與工藝技術的工業化過渡,而且是會隨材料的再細分科的不
同,而有不同的處理內容。
所以工藝設計需要造形的能力,思考問題解決問題(想點子)的
能力,構思形體化的能力,手工〞韻味〞經他人生產或機械生產還能
保存的能力,材料的知識,機構的知識,加工生產的技術與知識....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