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研討四【指定論述】˙˙"空間與視傳"

指導教授:楊裕富

研究生:陳乃菁

 

 

 ˙˙˙舞 台 設 計 之 視 覺 性˙˙˙

 

一、前言

 

  眾多設計的行業因為專業分工而形成不同分科,大體上可分為空間設計、工業設計、視覺傳達設計三大領域。由於對造形活動的不同解讀,而形成三大領域的特殊性,空間設計領域,著重在功能上的使用與形的文化意義,工業設計在於形的生產性與可親性,視覺傳達設計則在於形與意象的故事性與說服力。

  雖然不同設計領域擁有不同的特質與設計任務,但是三大設計領域的共同性,即是同樣具有美感經驗和使用功能的「文化造形活動」,造形活動主要在探討形、色、體、空間、光影、質地 等。而其中屬於空間設計領域的舞台設計,是一種運用視覺表現來溝通的表演空間,本文希望藉由空間與視覺傳達設計對於視覺化之造形活動的共同性,初步探討舞台設計於視覺呈現的思維概念。

 

二、舞台視覺性

 

(一)舞台與視覺傳達設計

 

  廣義的說,舞台設計所處理的內容,是包括舞台布景、設備、燈光、布幕、音響、服裝造型等範圍。功能上主要是提供舞台表演者活動的空間,並且引領觀眾進入劇中的時代背景、地點、季節,瞭解人物的身分地位,與感受劇本的情緒與意指。在空間設計領域中,譬如舞台設計、景觀設計或櫥窗設計等,皆與視覺傳達設計領域有著相當程度的相輔相成。所以探討舞台的視覺性要素就利用視覺傳達設計的概念來論述。

  根據《設計的文化基礎》書中對於視覺傳達設計的界說:視覺(visual)泛稱視覺藝術,傳達(communication)則泛指溝通、傳播、廣告與影響。所以依照字面上的解釋即是,以「視覺藝術」的手法計畫性或設計的達成溝通、傳播、影響等目的的設計工作。相較而言,舞台設計除了表現美感、營造氣氛,精確地呈現劇中的時空及意指, 不管是什麼樣的劇本,現代時裝劇或者古代歷史劇,然而最後主要的目的,同樣也是要透過視覺的元素來 進行傳遞,以視覺藝術的造形布景,配合或烘托故事內容的發展來進行表達,以及與觀眾溝通、影響觀眾心理等的活動。

 

(二)視覺性要素

 

1.           形色的組合

  既然舞台設計的目的同樣在於處理視覺美感的工作,所具備的能力,同樣也需要關於美學的涵養,線條、色彩、燈光、形狀等以及美感經驗的累積與運用。也就是造型的性質與造形美感的元素,基本上包括形與點、線、面、體、空間,色與光、以及質感、紋理與量感。舞台布景上,透過假透視,能夠使舞台的景深更具效果,所以也包含在於視點、透視與從平面到立體,構圖、取景與組織等性質的探討。

  另外,還有造形的組合原則,就是如何有美感地安排造形元素,探討造形元素的關係。通常分為數的原則、美的原則、群化原則等項目。數的原則通常是關於比例、模矩的概念。而形式美感組合原則,則包括集中、重複、對稱、合諧、平衡、韻律、對比、漸變、層次等項目。在舞台美感設計上,特別是層次的原則,是指兩個造形元素因漸變原則的運用,而出現近似立體與多層次效果的手法。對於對比、漸變、層次三項原則,則是造成視覺變化、活潑的重要原則。

 

2.           意念的轉換與組合

  從視覺傳達設計的視覺概念發展,探討意念到形象的轉換,也是將「意」由「象」來具體的詮釋,以「意象」為標的的任務說。

  舞台設計是劇本分析之後,瞭解劇本所傳達的意念,以及時空背景,以當時的社會情況、流行和建築風格裝飾,以及劇中人物的個性、生活習慣、人際關係,而形成在視覺因素上的考量。目的在於烘托戲劇內容,同樣地本身憑藉著視覺造形藝術的處理在說故事,同是由「意」轉「象」的詮釋。「意」即思想感情,是指劇中人物的內心世界 。舞台美術的意境就是要通過動作環境,來表現劇中人物的內心世界和劇作的思想內容,由故事的意念,轉換成具體造形的概念。所以,運用視覺元素實踐實體的「形象製造」,以及視覺元素造就美感與感動的達成同是舞台必須達成的工作。

  有時舞台講求一種逼真的寫實,呈現與真實無異的狀態,但是,在此強調表達意境的創造,是一種利用暗示的方式,去描述物體,創造氣氛。因此,舞台上往往利用簡單的一棵樹,一套桌椅,就是 引導觀眾進入戲劇的環境。這是一種把次要的與不必要的部分剔除的方式。將主要意念的特性組合起來,以單純卻驚人的視覺形象表現,實質上也可說是藝術的抽象化概念,以暗示代替逼真的描繪。

 

 

3.           象徵意涵的組合

  一般往往認為視覺的重要性只是點、線、面、體,和明度、彩度、色相的探討和組合,而忽略了心理知識層面和文化知識層面的探討。就心理層面來說,是一種美感的捕捉,不過每個時期都 會發展出固定的美感表現形式。譬如在西方現代運動,視覺藝術著重於幾何特性,轉而到後現代裡,則回復了西方古典多元的形式表現。在一個戲劇的表演空間,往往包括兩種設計空間,一種是表演者表演的生理空間,另一種 則是心理空間,傳達給觀眾的心境感受,以及象徵意義,觀眾像是從表演者與所存在的空間進行感同身受。所以這些單向訊息必須被觀眾所理解和接受,形成舞台表現的重要任務。

  戲劇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也逐漸形成一套約定成俗的規則、手法。由舞台邏輯所形成的格式手法,某些規則承襲了幾百年,有些則比較短暫。不論如何,這些規則總是必須要適應不斷發展的戲劇需要,以達到傳遞意義的目的。

  另外在文化層面,同是一種美感的捕捉,只不過每一種文化都會累積出特定的,該文化中較為熟悉的符碼系統而已。總之,「視覺傳達重要的性質不僅在於美感的捕捉,而是要運用閱聽眾的文化習俗中 ,所熟悉的符碼來完成美感的捕捉。」(楊裕富,2000因此,即是以熟悉的符號的組合表達出意思和意圖,擬自然象(人、動物、植物、天象)、或寓意的人造象(附上價值與喜惡的象)的組合。重點是對於媒介意象的掌握。舞台形式創造上運用裝飾、變形或各種手段的表現,往往透過傳播媒介而達到集體的影響,所以運用的媒介和表現方式,也是視覺傳達上的主要任務。

  舞台空間不僅僅是在成就一場劇的背景和莊釋而已,最高的理想也可以用來解釋一個思想、或傳達一個情感的,所以有時也能夠是劇本裡的一個隱喻句子,由字裡行間的意思所幻化而成的想像空間的。

 

 

 

(三)舞台設計思維

  關於空間設計領域常用的思維習慣與專業,大部分來自對前例與典範的學習,是一種以典範思維類型為主的思維模式習慣(註一)。而視覺傳達設計基本上是運用「視覺因素」,來進行溝通、說服的造形活動。則是一種以敘述思維為主的思維模式,特色在於歌頌與表達而非實用的層次。

  舞台意境的美術創造中,景物的形象不只是被運用來描繪表演者行動的環境,和劇情發生的時間和地點而已,舞台上的景物是被拿來表達人物的內心世界的,意指人們的活動所產生的生活情態,是人們內心狀態的外部表現。這種透過較具「感染性」的方式,即是一種發揮「說故事方式」的敘述與感性思維方法。

  在現實生活中,景物都具有一定的意義,除了反映形、色、光、體、質以外,也反映了在社會環境中的意義與作用,與社會實質的意識反映。景物與人之社會生活的聯繫,就是景物的意義與內涵。舞台景物比喻是否運用的好,關鍵在於景物與人物之間在思想、涵義上是否具有內在的聯繫。

  而經過景物與人物在情緒上的統一,能使人物的情緒透過景物的視覺形象而擴展開來,而成為掌控全劇的氣氛。所以,舞台表現上,總是力求行動與環境在情緒上的統一,使人物的內心狀態能夠在外部環境中對象化、物化,達到感染觀眾的氣氛效果。

  舞台用佈景空間和燈光來說故事,表演和觀看同時結合在一起。所以舞台空間設計不僅是進行視覺上的溝通,與表演者還是不可分的,並且還存在著空間與「人」的互動關係。倘若單獨就舞台空間來欣賞,空間 就僅僅變成單獨的藝術品了。

 

 

三、 結論

 

  設計領域的主要活動與目的都是將美感與藝術傳達出去,空間設計領域中的舞台設計思維與視覺傳達兩者的共同性在於同樣運用視覺藝術的因素,與對象進行表達與溝通。 其任務除了形式表徵的組合之外,還包含意念到形象的轉換,完成象徵意涵組合的傳遞與藝術美感的捕捉。本文藉由視覺傳達設計在於表達、溝通,形式美處理與象徵美的表現概念上,一併探討舞台設計於視覺性因素 的表現工作,關於舞台美術的機能性與功能性等其他項目的探討則在此略過。舞台設計在視覺上的創作思維,不僅是在形式美感的組合而已,傳遞的思想、戲劇的意念之視覺轉化是相當重要 的,也是掌握氣氛與渲染觀眾情緒的重心所在。

  光是表現藝術的美感之外,不同年代、或文化下所產生的風格與習俗的表現方式,也會影響在舞台視覺表現的方式。譬如西方古典戲劇與中國戲曲的舞台形式,兩者 在文化層面即擁有不同的視覺規則與象徵意義,到了現代劇、實驗劇的歷程,更多流行或新穎的舞台表現和組合出現,產生多樣的意義與作用。所以,對於藝術史與文化內涵層面的瞭解 也是舞台視覺表現重要的任務之一。

  最後要說明的是,舞台設計並非是一幅靜止的圖畫。舞台是與表演者、觀眾互動的一個幻覺空間,在舞台設計的思維,與人之關聯性是最為豐富,舞台場景之內涵與人物交融的深度,則會無限擴大視覺上給予觀眾的感受。

 

 

 

 *註一:詳見楊裕富1996《建築與室內設計資源(三):設計的整合基礎》

 

四、參考書目

 

1.           楊裕富,《空間設計概論與設計方法》,1998,台北,田園城市出版。

2.           楊裕富,《設計的文化基礎》,1998,台北,亞太圖書出版。

3.           楊裕富,《創意思境》,1999,台北,田園城市出版。

4.           胡妙勝,《充滿符號的戲劇空間》,2001,台北,文津出版。

5.           邱坤良,《舞台設計手冊》,1998,台北,行政院文建會。

6.           古碧玲,《劇場園丁聶光炎》,2000,台北,時報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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