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傳達設計與空間設計專業之初探與比較

指導老師:楊裕富 /學生:鍾明樺


前言

設計為人類心智文化與活動下的產物,而設計(design)一詞以英文來解釋可源自拉丁語中的de-sinare,即「作記號」之意,在十六世紀義大利文desegno開始有現今design之涵義,後來經由法文轉變成英文 design引用,根據日人佐口七郎(1990)對設計的定義為:

  1. 設計、定計劃
  2. 描繪草圖
  3. 預定與配合
  4. 計劃、企劃
  5. 意圖
  6. 表達
對於設計的字義有了初步的瞭解之後,進一步對於設計的特徵來作解釋之前,我們可先思考一件事,設計的範疇與分科標準何在?設計分科內容是否有其相同(重疊)相異之處?設計中彼此運用的可能性何在?設計是否有其共通的語言?本文將試圖從視覺傳達設計專業與空間設計專業中探討並作分類描述與比較。

第一章 設計的分類分科

1-1、設計的分類分科準則:

設計是人造物,所以人類在認識設計行業以前,都以該文化的心智習慣來認識,當今人類的心智習慣有兩大支柱,一為系統準則,一為因果準則,系統準則代表「科學-理智」;因果準則代表「哲學-情感」,西方現代設計的發展,從布雜設計教育與包浩斯設計教育的對抗,剛好就是這兩支的互相抗衡與發揚(楊裕富1994),因此在進行比較之前,我們必須瞭解設計的分類與準則,若將「科學-理智」來看設計,則可解釋為符合機能、使用功能的設計;若以「哲學-情感」來看設計,則可解釋為具有美感與經驗的設計,而這兩者之間有著相互抗衡發揚的作用。

1-2、設計行業的分類

設計行業在十九世紀現代設計運動與現代藝術運動中逐漸與造型藝術分離,更在二次世界大戰後專業分工趨勢下將設計分科為空間設計、視覺傳達設計與工業設計三大類,與純藝術正式脫離分類領域。以下將就此設計三大類別設計作一個基本的設計範圍與內容分類:

  1. 空間設計:

  2. 包含建築設計、空間設計(室內設計)、家具設計、展示設計、舞台設計、燈光設計、景觀設計、街道家具設計、環境設計、都市計劃等。

  3. 視覺傳達設計:

  4. 又稱商業設計,包含廣告設計、包裝設計、企業識別設計、書品編輯設計、海報設計、櫥窗設計、展示設計、舞台設計等。

  5. 工業設計:
又稱產品設計,包含產品設計、家具設計、織品設計、包裝設計、工藝設計等。

第二章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與空間設計專業的比較

2-1、視覺傳達設計專業描述

視覺傳達設計又稱為圖案設計、裝飾設計、美術工藝設計、商業設計與平面設計,此設計領域主要在傳達訊息,並且以說服消費者為主要目的,因此特別注重視覺上的效果,因此其溝通的程序主要為表達(運用視覺媒材引起注意)、溝通(試圖與觀眾達成對話效果)與說服(使閱觀眾接受其價值觀以及接受其欲傳達的訊息)

2-2、空間設計專業描述

空間設計領域主要為以「空間」為標的物之設計,空間形成的形體抽象會形成不同的形、色、光、景、質等元素,若依不同尺度而言,大至城市規模、地景設計,小至室內設計、街道家具、庭、臺、樓、閣、牆……….等等,都是在形成空間品質與空間之組織。

2-3視覺傳達設計與空間設計領與的比較

簡單來說,視覺傳達設計是一種以行銷與溝通手段為主的行業,而空間設計則以構造為其形之意義為主要手段的行業;若進一步將兩者之歸納可歸類為以下各項:

  1. 歷史背景比較:
    1. 視覺傳達設計之歷史背景:視覺傳達設計形成在二次世界大戰後,透過繪畫與廣告的結合使得物品流通系統與傳播溝通系統產生變化,因此此設計行業與行銷策略、文學、傳播學發展有莫大的關係(故事性與說服力)。
    2. 空間設計造型之歷史背景:空間設計的歷史悠久於其他設計專業,因此其歷史背景與民族學、文化學有關聯(文化意義)。
  2. 任務比較:

  3. a、視覺傳達設計的任務:說服業主;製造形象;達成動感與美感;掌我媒體意象;造型的生成等等;

    b、空間設計的任務:建築內外部的使用狀況評估;建築與土木營造;地景、建築物與建築群的視覺美觀或當代文化成就(例如建築史或空間史);形成集體記憶等等。

  4. 造型的生成法則比較:
    1. 視覺傳達設計造型的生成法則:意到形的轉換;意的組合;形色的組合;象與象徵意義的組合;修飾收頭。而這些法則大都建立在抽象的點、線、面、體、色、光、質感,以及具體的說故事等別具意涵的策略上。
    2. 空間設計造型的生成法則:主體構造;主副體組合;裝飾與視覺美;細部收頭。而這些法則大都建立在其不同文化中的材料開發、營造技術與工匠系統上。
  5. 教育體系比較:
    1. 視覺傳達設計教育體系:其教育體系中的核心課程除了各種設計的訓練外(廣告、產品、書品等等設計),主要的教授內容為工藝史與傳播溝通論(即說服與溝通的生成)。
    2. 空間設計教育體系:空間設計的教育體系除了設計相關課程訓練外,主要訓練內容為營造與細部(施工圖)設計(即構造的生成)。
  6. 思維類型比較:
    1. 視覺傳達設計思維類型:主要為敘述性典範思維,又可分為敘述思維(說故事)、感性思維(勸進)、說服思維(軟性說服)與創新思維(另類、變形之創意效果)。
    2. 空間設計思維類型:主要為典範性設計思維,又可分為典範思維(當代價值觀與時代背景的反應)、幾何格律思維(數理、模矩關係)、歷史思維(向自己傳統文化中的傑出作品學習)與理性思維(東、西方的思維習慣)。
  1. 視覺傳達設計與空間設計的共通處
在此將企圖針對視覺傳達與空間設計中共通處,作一個系統性的歸類與比較。

1、重疊的領域

在視覺傳達與空間設計專業範圍中,其實有許多部分是在模糊地帶而無法清楚分類,亦可以說是重疊的部分,例如展示設計與舞台設計等細分專業。

2、共通的語言

  1. 文化符碼的運用:運用文化來進行創造、對話與溝通
  2. 造型與美的原則:點、線、面、體、形、色、質、光等組合運用與美感的各項原則。
  3. 藝術史學與理論:使設計的內容具有時代、理論、哲學、藝術史學的後盾。
  4. 設計方法:包括創意即思考的發生與訓練。
  5. 設計發展史:設計文化演進、當代思潮、設計與創造方式的演變等。
  1. 結論
在空間設計作品中的舞台設計、街道景觀設計與櫥窗設計等都與視覺傳達設計有相當密切的關係,而在室內的佈置方面,藝術品的搭配適空間設計不可或缺的要角之一,而大規模的空間如公共空間、社區、公司行號等,都常常可見相關的環境識別系統是作為引導方向、地點、環境、甚至於代表形象的一種標示系統,所採用的方式一般皆以明確的標示物表達,可展現出設計者所傳達之設計精神、意義之表達、視覺美感與環境的關係等。

在商業空間中,這種情形更是隨處可見,除了招牌、廣告燈箱與各種展示方式外,目前業界的流行趨勢就是將電腦大圖輸出配合空間設計的方式來增加空間的豐富性與感受性,十多年前,大型風景圖案的貼圖方式在現今已被認為是落伍俗氣的象徵,而今隨著影像處理與輸出的技術進步,以及圖案大多為描述科技或人文的意象,使得這種視覺傳達與空間設計的合作關係重新被接受,也被更密切運用與容易被人解讀。

因此,空間設計基本上與其他設計行業的關係雖有其分科分類上的不同,但在實質層面而言,空間設計可以說是一種運用層面廣度高的行業,設計間的共通語言更使得設計更容易進行對話與相互影響。

參考書目:

1、楊裕富,1999,《創意思境-視傳設計概論與方法》,田園城市

2、楊裕富,1996,《設計的整合基礎》,國立雲林技術學院

3、何耀宗,1983,《商業設計入門》,台北、雄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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