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設計溝通的理論
指導教授:楊裕富
研究生:黃瑞崧
程序設計學派與設計流程
傳播理論�特別『程序學派(PROCESS SCHOOL)』,來觀察產品設計程序,是由K.Krippendorff
與R.Butter在80年代提出。而傳播過程是由發送者(sender)、訊息(message)及接收者(receiver)三個元素所組成,當發送者與接收者使用相同的符碼系統時,溝通才能成為可能。
首先,符碼途徑(symbolic channel)包含訊息顯示、圖案元素或平面標記、產品造型、形狀和質感,以及產品內部狀態的指示。其次,經由觀察產品的使用情境、實際操作和象徵回饋,[產品語意]從使用者的文化背景,使用時對閱聽運作,群體定型反映及使用條件中,被招喚出來,形成對產品的『心智模式(mental
model)』。
將產品現象視為語言現象,除了產品必須具有傳播過程的事實以外,還要有表現意義功能。傳必中的另一學派�記號學派(semiotics
school),關注於符號意義的產製極運作,恰好提供了解毒產品意義的分析工具。
記號學派與產品象徵
不管是哲學家皮爾斯(perirce)的記號三角:記號(sign)、客體(object)及詮釋(interpertant),如圖一。或者是語言學家索絑爾(saussure)符徵(singifier)/符旨(singfied)的二元論(dichotomy),如圖二,記號理論總是指向真實世界的模式化,探討意義如何對應到現實中的事物,宣告『作者以死』的羅藍、巴特(Roland Bathes),他所提出的『兩極表意法則(two orders of singification)』,如圖三,不僅還原了閱讀的快感,更結合了索絑爾符徵/符旨的記號概念,將分析的『文本(text)』,從語言擴展到器物,基進地拆解資產階級所建構的文化意涵。
David Duster 與艾科(Umbert Eco)曾經將記號理論的現實,引伸到建築的領域,認為建築記號包含外延意指(denotation)及內延意旨(connotation)兩個層次。
外延意旨討論的是符碼與其指稱事物之間的關(C.KgdenI.A.Richards,1923),在設計上,藏以機能性(function)的描述,使被指稱事物具體化,如電視在「外延意旨」上代表「可提供聲音、影像的電子產品,包括螢幕及喇叭」;久之,產品造型(form與機能(function)便形成互相對應的因循法則,及「form follows function」(Eco,1968)。因此在產品中,「外延意旨」指的是產品在表達使用上的目的�機能�所藉助的型態元素或事物。
「內涵意指」討論的是符碼與其指稱事務所具有的屬性或特徵之間的關係C.K OgdenI.A.Richards,1923),在設計上,常以傳播(communication)上的需要,賦予產品特定的屬性,如電視在「內涵意指」上代表的是「提供休閒的產品」或「傳播資訊的管道」。因此在產品中,「內涵意旨」指的是產品作為一種傳播的媒介,在表達象徵性功能(Eco,1968)時,所呈現出來的屬性。「內涵意指」並不使得產品和其屬性形成固定的對應關係,這是因為對於不同的解碼者,產品將被賦予不同「意指」上的意義;在上例中,電視機對部分人而言,可能代表「少數愚弄大眾所操縱的工具」。
「外延意旨」與「內涵意指」,兩者並非徑渭分明,完全隔離。在解釋記號(sign)的內容與表現之辯證演化過程,則可理解為一組深度不同的概念層次,傑納克斯(Charles Jencks1980)曾引用葉姆斯列夫(Hjelmslev)的公式,發展出「後設計號學(connotative semiotic)」或「內涵記號學(connotative semiotic)」的觀念。其中表現與內容惟記號的兩個層面,非常類似於符徵和符旨的概念;而表現與內容在「外延層次」與「內涵層次」上,顯示出不同的緊密程度,如圖三。如此「外延層次」與「內涵層次」循環衍生,且環環相扣。
羅藍•巴特:物的解讀
因此,從圖三看來,羅藍•巴特其實是將現實(reality)事物的外延意指只(deotation),特過記號分析,演繹出事物深層的文化意義,內涵意指和迷思,這種精神普遍表現在他文化觀察論述中。第一級表意法則,描述記號中符旨和符徵的關係,以及記號和外在現實的關係,羅藍•巴特特稱為外延意旨,仍是參照常識或符號明顯的意義;這一部份已由索絑爾提出。例如景物相同的彩色/黑白、柔焦/粗獷、特寫/遠拍照片,其外延意義並無差異,所不同的乃是內涵意義。
在第二級表意法則運作的內涵意旨,他描述了記號與使用者的感覺、情緒、或文化價值,交會時的相互關係,而這一部份恰好補充索絑爾忽略之處,同時將解讀出的記號意義,連接到社會文化。
外延意旨產生於記號機械性的複製過程,而內涵意指則產生於過程中人性因素的介入,如拍照時的採光、焦聚、景深等的選擇。外延意旨是指記號複製什麼,而內涵意指是記號如何被複製,在選擇複製記號的形式時,有同時決定了內涵意指的內容。
內涵意指是主觀的(subjective),但透過詮釋之後就成為多數人能瞭解的(intersubjective),這時的內涵意指較為社會性,而非個人化,足能作為階層差異化的表徵。在產品行銷上,通常透過此一階段的詮釋,使產品和其他類似的者產生差異,而為某階段所樂用,達到市場定位的效果。外延意旨與內涵意指分屬兩個不同的表意法則,然而因為內涵意指經常在主觀層次上運作,因此可能會產生將內涵意指視為外延適時的錯謬,例如看到黑白照片,便以為事實上的事物就是黑白,這種謬誤發生在設計者的產品任知識上時,便會得知出令使用者莫名其妙的產品。
迷思(myth)是某個文化用以解釋或瞭解真實或自然的故事,包括生/死、天/人、善/惡、陽剛/陰柔、家庭/社會、科學/人文等。就羅藍•巴特而言,迷思是一個文化對事物的思考方式,用來理解它或與概念化的方式。
羅藍•巴特的表達法則,在於提供一套解析現實的操作邏輯,也就是在於凸顯文本閱讀者的主體性。對文本書寫者�或說是產品設計者而言,外延意旨背後隱而未現的內涵意指、迷思,是設計者今天在操弄造型時,必須面對的挑戰。唯有同時考慮到產品的外延意旨、內涵意指及迷思,產品設計才能透過符號系統的演繹,從現實層面介入文化脈絡中。
產品記號論的反省
產品語意學深入研究後與記號/傳播理論的必然連結,於焉形成氣候。然而,記號/傳播理論並非毫無異議,Richards曾用生動的措辭來嘲諷傳播理論。他認為如Shanon和Weaver的傳播模式,預設了訊息本身獨立存在的可能,發訊者用「語言」包裝後�及編碼,傳輸到收訊者;後者剝除包裝�及解碼,便發現了訊息。這種觀點,不僅對傳播理論深具挑戰性,同時對企圖結合傳播理論的產品語意學,也有犀利的潛在的判斷力。
自從產品語意學被提出來之後,在工業設計內廣泛引起討論、應用,並且引發了相關的後續研究。然而其理論系架構在記號理論之上,所以勢必借引了記好學理論在其他領域,如電影、建築、文學等的論述經驗,當然也受到記號理論本身的侷限性,使得「產品語意學」的內涵充滿諸多不確定性,據此建立的造型模式或賦形依據也就受到質疑與挑戰。
就記號/傳播理論來分析產品意義的侷限幸而言雅克慎是一位語言學家,而羅藍•巴特的表意法則只在處理文學問題。基本上,語言表達,文學寫作與產品設計之間在「編碼」上存在本質性的差異:前兩者是將現實經驗化約為一組抽象的符號系統。在產品尚未發展出如語言,文學的一套內在邏輯前,記號理論在產品設計的實際應用上,流於「視覺化」、「平面化」而脫離操作經驗,似乎是勢所難免的。
總之,產品記號理論與產品認知研究,是必須同步成熟的。雖然造型表現和語意傳達之間的關係以廣為人知,但是探討其對應關係的研究卻方興未艾,其中記號理論,、語言學、認知科學、文化人類學等,提供了重要的理論根源,而輔以調查、實驗、統計分析等較為科學性的方法。認知科學系關注人類心理層面的運作機制,而記號理論則是將體系中的元素依層屬關係作分類與定位,從而界定其組合原理與表意方式。Keinz Koroehl(1987)嘗以Gibson的認知理論,將平面圖像構成區分為語構學中的三要素:Qulising、Sigsing、Legisign,雖未做進一步較科學性的驗證,但以足為借鏡。如何結合認知科學與記號理論以達相輔相成之效,乃是今後重要的課題。也唯有在這樣的發展趨勢下,發生布希亞所謂「記號學災難」的惡夢(Bernhand . rdek1996);後現代的商品形貌,也才不至淪為一團剝離意義、喪失自我指涉(self-reflent),支離破碎的符號拼貼。
參考資料:
中文
楊裕富,1998,設計的文化基礎,亞太書局,台北
楊裕富,1999,創意思境,田園城市,台北
楊裕富,1998,空間設計概論與設計方法,田園城市,台北
黃世輝,1991,「產品語意與認知」,工業設計雜誌第74期184-189頁
黃室苗,1993,「產品語意學及其在設計上之應用」工業設計雜誌82期170頁
英文
Krippendorff,Klaus,"Transcending semiotics", Object and mages,Helsinki,UIAH,pp.24-47(1991)
Krippendorff,Klaus,"Product semantics convergence
of Design research and design discipline:,Object and Images,Helsinki,UIAH,pp.K1-K2(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