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研討(一)Design topic (1)    楊裕富(20021028增補)

設計史學議題
<<2002年秋季班課程作業說明>>:本課程的六次作業,第一次與第二次大家表現得很好,但第二次有些同學的作業題目與專題討論的目標稍有偏離。所以在此先做一些說明:六次作業中的第一次:解釋名詞與第六次:設計碩士論文評析比較特殊,有一定的格式。除這兩次以外的專題研討作業,就要依上過的課程內容來選擇題目(研究主題),而不是天馬行空的自訂主題。比方說2002年11月06日要發表的主要作業一,就要依2002年11月06日以前,在本課程上過的議題中,來尋找作業所要選的題目(比如我們在這之前上過:議題引發的方法,設計領域互動,當代設計與傳統工匠互動,設計文化議題,設計史議題)。另一方面專討作業也要逐步的從參考三份以上資料,逐漸的進一步到提出更重要的題問(problematic),從閱讀資料中發展出自己獨特的觀點,乃至於進一步到初步的田野調查(第一手資料)的分析判斷與寫作,最後才有能力寫第六次的作業(主要作業二:評論別人已經寫完成的碩士論文)以上楊裕富記於20021028。

本次上課前的預行閱讀準備:[書:設計藝術史學與理論][鄉土設計資源研究室網站][課:設計史學][書:後現代設計藝術

子、史論、史學、史作、史料(參:楊裕富,設計藝術史學與理論)
    神話、史詩、歷史

丑、史的目的與史的技術(參:楊裕富,設計藝術史學與理論)

寅、設計史、建築史、藝術史的關係與分際(參:楊裕富,設計藝術史學與理論)

卯、設計藝術學派(參:楊裕富,設計藝術史學與理論)
卯子、設計藝術學派與設計藝術派別有何不同?
卯丑、設計藝術學派內容
以下內容摘自楊裕富,設計藝術史學與理論一書二章二節七小節

2-2-7、藝術、建築、設計史學綜論
    從上述的討論,大致可以釐清出西方藝術史、建築史、設計史的
建構過程與發展成就,今綜論簡述如下:
    a.一般史學與設計史學的共同性。
    就人文學科的史學而言,一般史學與設計史學所具有共同性就在
史料、考證、詮釋均列為的重要技術,而這共同性是建立在〞共同模
型〞的基礎上,這共同模型可能是宇宙觀、價值觀或意識形態...
等等,總之,與人(群)的態度、立場、意願有關。
    這種〞共同模型的基礎〞或所謂的〞藝術理論工作的前提〞,在
許多藝術理論(史)工作中,常將此〞藝術理論工作的前提:共同模
型基礎或探討方法〞視為理所當然,而於理論中不必言明。〞不必言
明〞是基於讀〞此〞藝術史的人已有〞此〞特殊的共識,絕不表示如
此所寫出來的藝術史是客觀的、價值中立的知識。

    b.藝術史寫作發展的順序。
    發展的趨勢上,從高價藝術品的博物誌衍生出贊助者、藝術家傳
記描述式的藝術史;再從藝術史衍生出建築史;再從建築史衍生出設
計史。
    c.藝術史寫作的特殊性。
    藝術史、設計史的寫作的特殊性正在於以〞目眼可見、肉眼可辨
、心眼可感〞的基礎上,進而跨出藝術、設計的詮釋能力、批評能力
。立基於目眼可見、肉眼可辨,所以對藝術品設計品的物質狀況:材
料、技法、表面處理要能十分敏感,對藝術品的呈現狀況:光線、顏
色、人物、比例、線條、空間、構圖等等要能十分敏感。這立基於目
眼可見、肉眼可辨正是純視覺的重要技術,也是形式主義的重要技術
科目;立基於心眼可感,進而跨出到詮釋與批評,則相對的對藝術品
造形(不管是局部的或整體的)的一般意義,造形的象徵意義等要能
十分敏感,這種敏感性(技術),套具現今的說法正是〞文化符碼〞
的解讀技術,也是19世紀末到20世紀初藝術史寫作融合語言學、心理
學、符號學所發展出來的重要技術科目。

    d.設計、建築、藝術分析的技術。
    就藝術史(造形藝術)、建築史、設計史的特殊性而言,注重實
物的考證,審美觀的提煉、審美觀的反映及與文化、生活的關係,也
同時發展出一些必要的〞技術〞,諸如:圖像學、鑑定學、鑑賞學、
類型學、式樣學、符號學...。
    e.設計、建築、藝術流派與研究進路
    西方藝術史學、建築史學、設計史學發展至今,主要的強勢流派
及其主要的技術大致可歸納七類如下:
    e-1.精神發展類型的設計史。
    這是西方藝術史寫作的最主要類型,從19世紀的經驗主義學派藝
    術史寫作與形上學派藝術史寫作結合後,形成黑格爾主義進路(
    approach)的藝術史寫作,一直都是西方藝術史、建築史、設計
    史寫作的主流,雖然在20世紀初這種類型沈寂過一陣,但是,隨
    即因與現代主義結合後重新恢復藝術史論述的活力。
    基本上,以文化、思想、理念、精神的演變作為藝術、設計演變
    的內因的詮釋的藝術史寫作方式都可歸類於精神發展類型的藝術
    史、設計史。
    e-2.形式主義類型的設計史。
    這是西方藝術史寫作的第二大類型,正由於藝術史、設計史的寫
    作的特殊性在於以〞目眼可見、肉眼可辨、心眼可感〞為基礎,
    所以形式主義類型的藝術史、設計史寫作永遠不會寂寞。
    基本上,以視覺特徵的演變作為藝術、設計演變的內因的詮釋的
    藝術史寫作方式都可歸類於形式主義類型的藝術史、設計史。
    e-3.現代主義類型的設計史。
    現代主義類型的設計史寫作,可以視為精神發展類型的設計史寫
    作的特殊類型,所差別者將精神發展類型的〞時代精神〞改為〞
    現代精神〞,將機械生產與生產效率等因素加入作為藝術、設計
    演變的內因之一。
    e-4.生產關係類型的設計史。
    這是強調〞下層建築〞為發展動力的藝術史、設計史寫作類型,
    是對立於精神發展類型的設計史的寫作方式。
    e-5.文化人類學勘查類型的設計史。
    這是19世紀的經驗主義學派藝術史寫作與文化人類學結合所形成
    的藝術史、設計史寫作類型。
    e-6.批判類型的設計史。
    這是強調〞上層建築〞中意識形態作用的藝術史、設計史寫作類
    型,其思辯的傳統上,主要是繼承康德與尼采而不是黑格爾,也
    是對立於精神發展類型的設計史的寫作方式。
    e-7.結構主義與涵構主義(contextlism)類型的設計史。
    這是相對於形式主義類型的寫作方式,並部份的結合了文化人類
    學勘查類型的寫作方式,在二次大戰結構主義興起後頗佔一席之
    地,相對於形式主義的是:結構主義並不以〞目眼可見、肉眼可
    辨、心眼可感〞為唯一基礎,結構主義認為從表面可見的結構上
    (形式)可分析出〞裡層不易見〞的結構(形式),並據以詮釋
    作品;涵構主義則強調環境的〞外因〞對作品的詮釋,並不以以
    視覺特徵的演變作為藝術、設計演變的〞內因〞的詮釋的唯一方
    式。

辰、現代設計的功與過

巳、後現代設計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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