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李祖原
李祖原建築師於1938年生於廣東,1961年畢業於成功大學建築系
,其後於1966年獲美國普林斯敦
(U.Princeton)大學建築碩士,而
在1965到1977年間任職於美國之建築師事務所。期間並曾短期回台,
旋即返美。1978年間李祖原建築師事務所成立。
李祖原先生是一為多產且受議論的建築師,他的作品主要以商業
性建築為主,且有著強烈的個人色彩。據李先生自述
[註二] ,他對
中國文化有深刻之體認,故他與牟宗三先生學老莊哲學;他畫水墨畫
及開過畫展。於1989年底,他開了第一次的建築個展--原相建築展,
提出了全球第一高樓 [花開富貴]
的設計構想。
李先生早期的作品,如第一個作品
[環亞飯店] ,仍可看出其與
現代主義脫離不了關係。其後的作品從大安國宅(1984年)到最近的
高雄長谷世貿聯合國(1993),可看出他嘗試把中國的傳統語彙納入
現代建築的體系之中。
二. 作品解析
2-1. The Portland Building
2-1-1.作品簡介
本作品為1980年Michael
Graves為參加Oregon州之波特蘭市主辦
的設計競圖所作的計劃案。基地為商業區的一個街區,建築物為部分
市政府的辦公處及部分的出租屋。建築物的底部設置了公共性利用度
高的設施,採用鮮明的綠色,並且三面繞以長廊,剩下的一面則沿著
步道設置店舖,延續都市通路的機能。
市府辦公處設置在中層部份,此一部份的立面崁上大型反射玻璃
,將市容映入並反射出,〞用以象徵辦公室內工作的公共性與共體性
的性格〞 (崔晃境譯,1983)
。市府辦公室上層的五層樓為出租屋
,立面做成了由巨大柱子支持的
〞Key Stone〞。最上層的東側是可
俯瞰商業地區的陽台,而西側突出的頭盔之上則設置公共亭閣,可望
見遙遠的富德山。
建築物的立面整體而言使用了豐富的語彙與意象,如女神像,花
環,雕像及柱列等,藉由這些元素的轉換,更強化了波特蘭市與建築
物的關係。
2-1-2.創作風格--古典的折衷
就這棟建築的創作風格而言,可清楚的看到
Graves 對古典的處
裡手法。他取用古典的元素與古典的隱喻,再加以變形,折衷。如:
他在波特蘭大廈所設計的立面,把古典立面的
〞Key Stone〞放大到
幾乎四層樓高的尺度,而其壁柱的柱頭也採將
〞Doric〞柱頭簡化的
形式。本建築仍有 Graves
後期作品所慣用的三段論式的作法--即與
古典的台基、柱身、屋頂的形式類似,但
Graves 將其簡化,誇張化
等,以新的手法修正它,讓人感覺它是新的。
Graves對古典的折衷方法可分為:
歷史的取材、
省略與擴大
Celison及Fragment的手法。
(王銘鴻,1990,p227)
在歷史取材方面,波特蘭大廈的階梯狀基座,直接引用了
Ledox
的Director House。對於古典形式的省略或擴大上,本建築為強調古
典壁柱的特性,因此在正立面做了兩根巨大的
〞壁柱〞 ,且有明顯
的凹槽,此作法使建築物達到了誇張性及戲劇性的效果。破碎形式(
fragment)拼貼的手法,在波特蘭大廈的立面,以帷幕玻璃、材料顏
色、小樓閣及台基等,簡化了建築物的巨大量體,另外亦產生出分裂
或重疊立面的效果。
2-1-3.民族色彩
Graves對波特蘭大廈之民族色彩所作的反應可以下列三點說明:
a.尊重當地的歷史與文化。由都市方面來看,波特蘭市從19世紀保持
著其特有的格子狀道路系統,與矩形的道路使用模式,而Graves的
配置便保有此一特性,以方形的建築,配置在格子狀道路形成的基
地裡,是一尊重傳統的結果。
b.由於波特蘭市的氣候條件,及早期市民的社交行為形成的影響,建
築物都設有迴廊
(騎樓) ,因此Graves也在一樓提供了迴廊,給
市民使用。
c.波特蘭市的市徽,是一個
〞通商的女神〞 ,他是波市的象徵,在
廣泛的意義上,代表當地的傳統文化形式之一。Graves將其改名為
〞Poet Landia
〞,而放在正立面上使其加深與本市的關係。還有
如代表歡迎的花環,等種種方法,都是為了要讓當地居民知道,這
棟建築是由當地生長出來的,是為當地居民而做的。
2-2. 宏國辦公大樓
2-2-1.作品介紹
此案為宏國建設於台北市敦化北路,長春路口所建的公司總部。
因基地接近機場,有60米的高度限制,建築師所面臨的挑戰是如何把
一個方盒子變成令人注目的地標建築。
就機能上而言,19個辦公樓層是以變化連續的垂直空間連接造成
。一到三樓提供了一個很大的挑空門廳,四根大柱子主導了門廳的氣
氛,如意形的曲線更強化了裝飾的特性。八到十一樓的垂直空間是另
外一個主要空間,九樓延伸到室外的平台提供了一個聚會、喝咖啡的
休閒空間。十二到十五樓從兩側的退縮把光線帶進建築物,也提供了
兩個有趣的階梯空間。
就造形而言,宏國大廈試著把中國與現代結合起來,脫離把傳統
建築語彙直接套入的模式,試著抽象的表現中國味。整個建築物對稱
的端坐在基地上,正面兩邊的實體似乎撐著頂上的另一實體而造成中
央的虛空間,從中再長出一門型的實體。表達出端重,穩重而又威嚴
的造形意義。
2-2-2.創作風格
宏國大樓是李祖原建築師嘗試把中國思想的精神化為創作形式的
代表作之一,本文在此從造形及機能兩個面向上探討其創作風格,以
下說明之:
a.造形上,建築師採用了自然植物的線條的抽象意念。據建築師自述
[註二] ,當時他正與牟宗三先生學習老莊哲學,而他認為老子便
是崇尚自然。故他採用蓮花的曲線,讓其形象自然而富生機。至於
整體的意象,則是一種
〞門〞 的意象及 〞花〞 的意念:建築師
認為〞凳子所構成的中間留空的造型很自然〞
(雅砌1990,p24)
。所以宏國的基本造型也是如此,中間空間配上很多斗栱的造型,
把斗栱的出挑變成一朵花的樣子。
b.機能上,宏國大樓與一般辦公大樓最大的不同之處,是在於建築師
把大樓的服務核心拉到旁邊取代一般的中央服務核心。建築師認為
房子的中間是心臟,而電梯間是屬於陰空間,把陰空間移到旁邊,
而以陽光灑入的挑空中庭取代之,如此建築物的心臟變成了陽空間
,便能夠賦予空間一種活潑的生氣。這點是建築師將中國人的風水
觀,如合院內埕陽空間的觀念,所謂的
[接天露白] ,引入商業辦
公大樓的重要一環。但如此的作法,卻造成了更多空間的浪費,建
築師將其解釋成創造一個人性的緩衝空間。
c.對這棟建築的整體創作風格而言,建築師認為這裡頭有兩種訓練:
一是對房子組合成美的空間,另外一個是細部轉化的處理。可以說
宏國大樓空間的使用是西方手法的訓練,裝飾性的訓練是東方手法
的訓練。
2-2-3.本土色彩
據李建築師自述,
在其創作的過程中, 對此一設計面向的考慮
亦有過掙扎,這點我們可從他最先設計的環亞飯店到大安國宅再到宏
國大樓轉變的過程可得知。他認為如果要中國形式,是否只有琉璃瓦
的大屋頂和抄襲中國形式呢?這點後現代理論家詹明信將其歸納為所
謂 〞批判的地域主義〞
(雅砌,1991,p30)。他認為李祖原的設
計案十分連貫,〞他的想法是使用傳統的中國本土,所作的是一些無
法複製的東西。就某一層意義而言,這也道出了那種本土〞
。
宏國大樓本身就是超大尺度的
[中國式] 的帽子。〞圖像式的象
徵以取代了機能, 而三向度的建築所表達的卻是平面化的意向。〞
(徐業勤,1990,p58)是對他的批評。
三. 建築師及作品比較
Michael
Graves兩者都可稱之為 〞建築明星〞 。他們都出生在
相同的年代,都受過現代建築的洗禮,及受到後現代思潮的影響,而
逐步的轉變其建築風格。所不同的是一位曾滲入羅馬等建築原典的探
索;而另一則汲汲於中國哲學思想。他們也都同樣的保持其對文化的
關注,做更深一層的探索。
就作品而言,他們的作品都不能以
〞單純的建築〞 來予以評價
,它是一種 〞風景〞 。我們雖不能輕率的將他們都歸納入後現代的
潮流中,但他們的作品都流露出歷史文化的本土色彩。
事實上,他們的作品是有其差異性的。以他們對
〞自然〞 的表
現手法為例,Graves是採
〞隱喻〞 的手法,讓人們了解自然與文明
的對立性,令人去感受其張力,而產生體會與聯想。而李祖原則是以
曲線象徵自然(的植物),而直套入建築物中。換句話說,若就記號
學而言,後者的作品直可謂表達了〞空間符號〞;而前者則表達了〞
深層結構〞-人類對外在世界的看法。簡而言之,就是多了一層〞涵
構〞(Context)。
四. 結論
〞無目的而成之相為無相,即是原相〞
。 〞建築由有目的開始
,應由無目的而完成〞
。 (李祖原)
〞建築的規格性形式可以說就是建築物共同的且整個內涵性的語
言 〞。〞把人類文化所創出的主題,放在建築文化中加以確立〞
。
(Michael Graves)
一為自稱是〞原相建築〞
,另一則是〞形象性建築〞 。Graves
的建築是嘗試於建構一詩般的
〞規格性〞 ,對應於如文學系統中的
表達方式。而李祖原的建築則是經由差異地點的提供,類型與隱喻等
組織空間。在他們空間措詞中的花朵、雲彩、女神、花環等似乎是設
計者為建構民族特殊性的主要原料,是某種意識下的〞產品〞,更甚
者又似乎是設計者信手捻來的
〞標籤〞 ,這與招牌有何兩樣?
這似乎某種程度的暗示了後現代的致命傷--後現代以浮面的、平
面的、嘲弄的方式來表達,使建築就像是被
〞裱〞 在都市大街中的
一幅畫了。
[註釋]
註一: 以王銘鴻所寫的
〞On Michael Graves〞一文中所作的分期方
式。<<近代建築理論專輯>>, 孫全文編。
註二: 節錄自 〞社會大學系列講座--建築與思想〞
李祖原先生演講
。
參考資料
王銘鴻 1990 <On Michael
Graves> <<近代建築理論專輯>> 臺北: 詹氏
夏鑄九 1993 <原相現形-臺灣新版的皇帝新衣>
<<空間, 歷史與社會>> 臺灣社會研究叢刊--03,p83-85
Karen Vogel Wheeler等
1983 <<Michael Graves作品集 1966-1981>>黃境晃 譯, 臺北:
六合
李祖原 1990 <原相的形與意>
<<雅砌>>第一期, p14-29
徐業勤 1990 <頹廢文化勃興>
<<雅砌>>第二期, p56-58
李祖原 1990 <宏國辦公大樓>
<<建築師>>, 192期,
吳光庭 1990 <傳統新變>
<<雅砌>>第三期, p56
詹明信 1991 <後現代建築文化現象>
<<雅砌>> 16期, p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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