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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設計分析到作品評論
楊裕富*
中華民國空間設計學會副理事長
二, 設計方法學與設計分析
筆者在十餘年的設計教學經驗裡,深刻體會設計方法、設計分析與設計能力的正面關係,只是依現有的建築設計教學體制與習慣,國內的設計教學大致只熟悉程序性設計方法、基地分析與設計個案分析。而筆者在這十餘年裡以設計理論建構為題的研究系列[註三]裡也逐漸發展出系列有實效的設計方法模式與設計分析模式,諸如:程序性設計方法、典範性設計方法、敘事性設計方法、設計作品個案分析、設計作品文化符碼分析、設計作品敘事分析、設計作品式樣分析等等。
本節設計方法學與設計分析主要在:闡明設計分析與設計學習(設計方法、設計能力)的正面關係;論證設計分析(歷史與目的)淵源;舉例說明設計分析的操作方法,並進而使設計分析成為設計評論的重要成分。
2-1,設計是一種特殊的形體組合術
設計到底是什麼樣子的活動?或是麼樣子的行業?這當然有許許多多專家與學者下過定義。不過不管對『設計』怎麼下定義,大概都離不開形體(form)、形象(icon)、意象(image)、意念(idea)、意思(meaning)的組成、生成、混合與表達。當然,隨著設計領域的擴張,不同的設計領域可能會加入許多新的操作元素,但是只要涉及設計領域,所有的設計大概都脫離不了上述形體(form)與意義(meaning)的操作。這種形體的操作(組成、生成、混合與表達)是涉及到人類特有的心智活動,透過人類在頭腦中先行操作,然後才訴諸具體物像的操作,也就是說設計活動是人們腦中(心中)先有想法、意念(idea)與意象,逐步透過手筆圖像的試作與修改(草圖)作後依製作圖(完稿)來生產作品。設樣設計活動其心智活動的部分依德國哲學家康德說法就是在基模(skima)的指引下涉及到人類概念(notion)的分析、綜合作用(功能),就機械唯物論而言,概念的分析與綜合就是物質層次的拆解與組合,這樣機械唯物論觀點,事實上就是支持1960年代的當代設計方法學的興起。機械唯物論所支持的設計方法學,基本上只處理了設計上的形體與機能的操作,而不處理意義的操作,因而這樣的『設計方法』並不能完整取代『設計理論』,也不被設計專業者與設計傳統所接受,所以,西方的建築學界在1960年代又各有所依的發展建構出『設計理論』,而此時的『設計理論』顯然涉及專業的歷史與傳統。筆者在1993年前後在建構設計理論時,就試著以設計要達成的任務(工作、操作對象)來詮釋『設計理論』,認為在設計任務說之下,任何一個設計個案都涉及『使用』、『生產』、『美感』、『意義』四個大項知識與操作。筆者所提出的『任務說設計理論』,不但與設計方法學聯繫在一起,也與設計史、設計分析乃至設計評論聯繫在一起。
2-1-1,分析VS綜合或拆解VS組合
分析(analyze)與綜合(synthesize)是一組相對的概念,就像拆解(decopose)與組合(compose)或解構(de-construct)與構成(construct)是一組相對的概念一樣。我們就中文裡的分析與綜合及拆解與組合作些解釋如下:
『拆解』通常指一個物質整體體,依視覺與物理特性而拆成許多完整的部分。『組合』通常指許多(相關的)完整物質體,依視覺與物理特性而連結或結合成一個整體。所以,拆解就是組合的回溯(逆,反)動作,同樣的,組合就是拆解的回溯(逆,反)動作。
如果『拆解』、『組合』都只指稱對物質體的動作,大體而言這並不複雜。但是,如果『拆解』、『組合』是在指稱對『概念、意義、美感等等』的個別動作,或指稱對『物質體、機能、美感、意義等』之間不同維度的動作,那麼,顯然複雜到人們難以憑視覺與物理特性而理解。所以,這時人們就換一組概念:『分析』、『綜合』(字或詞)來指稱前述的『動作』。
所以,在上字義或詞義上(理論上)分析就是綜合的回溯(逆,反)動作,同樣的,綜合就是分析的回溯(逆,反)動作。
我們以設計行為來看時,簡單的形體組合成為一個物體就是『設計(方法)』,而試圖理解這『一個物體』是怎麼組合的(將一個物體)拆解,就是『設計拆解』。
當然,再稍微複雜一點的來看時,形體的組合混同功能的組合而成就了一個具功能性的物體時就是『設計(方法)』,而試圖理解這『一個具有功能性的物體』是怎麼組合的(將一個具有功能性的物體)拆解,就是『設計分析』。換成更複雜也更真實的描述時,我們可以說:『形體的組合』混同『功能的組合』再混同『美感的組合』在混同『意義的組合』在一件作品上時,交代如何組合的方法,就是設計方法;而相對的,試圖理解一件作品到底是怎麼達成(是組合或是綜合)這麼複雜的組合時,就是在進行『設計分析』。
2-1-2,設計方法學與設計分析學
前一小節在於詮釋『分析與綜合關係或設計方法與設計分析的關係』,這種關係看似一種直覺的推論。但是如果我們稍微回顧一下西方的建築理論(從建築書系列到藝術理論系列),稍微回顧一下當代的設計方法學系列,就會發現許許多多的巧合。這巧合之一就是,西方建築理論通常都以維楚維斯<<建築十書>>的建築任務說來建構建築理論(包括了藝術理論);這巧合之二就是傳統的西方建築理論與藝術理論,乃至於『建築藝術教科書』,大多都可以以圖像分析或設計分析視之(此時之設計分析即在於拆解『典範作品』的構成之術);這巧合之三就是上一個世紀的六零年代興起的設計理論乃至於電腦輔助設計理論,大多都可以以設計方法學或建築方法學視之(此時之設計方法學即在於說明這形體或意念的構成之術)。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巧合?
筆者認為這是西方建築學術傳統裡的『旨趣』所致,換句話說,在西方建築藝術的說法(理論)裡,組合術、構成術、乃至於典範作品的分析術等等一直是學界或業界關注之所在。
另一方面,筆者也認為:這樣的巧合也說明了設計分析就是為了設計(方法)作準備,或是說在人類的思考能力裡『設計分析』就是『設計方法』的回溯過程罷了。設計方法或設計分析幾乎成為『設計理論』的核心。
2-1-3,設計任務說與設計評論
不過,我們找任何一本『設計理論』著作來看,似乎卻都把『設計分析』或『設計方法』當作『術』來看,而不當作『學』來看,這又是為什麼呢?
簡單的說,稱為設計理論或建築理論的書,總要高舉建築這個行業的神喻,總要高舉建築這個行業對社會的貢獻,並以這些神喻與貢獻來提綱挈領說明建築之術。所以,西方傳統的建築理論一直都以維楚維斯<<建築十書>>為範本,以建築任務說來建構建築理論。
另一方面,如果我們把『設計理論』視為認識設計、理解設計、學習設計及比較設計作品優劣的說法與依據時,『設計任務說』的『設計理論』就顯得理所當然,而且也比『設計分析』與『設計方法』來得周延吧!因為,筆者認為評斷一個設計作品的好壞,當然以設個設計作品能否達成(設計)任務而定,評斷一個專業對社會的貢獻強弱,當然也以這個專業能否達成(專業)任務而定,同樣的在認識設計、理解設計、學習設計時高舉設計任務為綱要時,當然是認識、理解與學習的重點與第一步吧!
接著來問問設計專業的任務是什麼?
西方的第一本建築書:維楚維斯的建築十書裡就列舉了三項,那就是:一,建築物要蓋得堅固(構造上蓋得起來且安全);二,建築物要蓋得適性合用(符合使用);三,建築物要蓋得好看(美觀)。這樣的建築專業任務導向的建築理論不但主導了西方建築理論近乎兩千年,也主導了西方藝術理論、設計理論近乎兩千年。直到二十世紀初,現代藝術運動興起,語言學、符號學興起影響了建築與設計專業,學界與業界對『建築理論』或『設計理論』才有新增的任務項目。
簡單的說,就理論建構而言,到十九世紀末,西方建築知識傳統裡一直都高舉:好用、好生產(可生產或經濟生產)、好看三大任務。而筆者在進行『設計的史學基礎』研究報告時,同樣也試圖建構設計理論,就以好用(使用)、好生產(構造經濟)、好看(美觀)之外再加『好有意思(故事表達)』這一項,而建構出『四任務說』的設計理論。同樣的,我們在進行設計分析或設計評論時,也可以以這四大項(四大任務)為基本的依據(註四)。
2-1-4,人文學科中文史哲關係與設計評論
建築設計不同於土木工程就像產品設計不同於機械工程一樣。設計(建築設計,產品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數位媒體設計)是屬於人文學科,縱然設計具有工程屬性而以解決問題為導向,但是更重要的卻是以人文表達為導向。這人文表達的導向也就是筆者在建構『設計理論』時要將設計三大任務加上『故事表達』這一任務而成為四大任務的最主要理由(註五)。
就人文學科來看文、史、哲的關係就如同設計作品、設計史、設計理論關係一樣(詳表一與表二)。一個地區的『設計作品』就是這個地區的人文表現;這個地區時間縱軸排列下來的經典設計作品就是這個地區的『設計史』;詮釋這個地區設計作品及引導這個地區設計史寫作的哲理依據就是『設計理論』。這裡面比較值得說明的就是『設計史』這個知識區塊,通常缺乏『詮釋』依時間軸而將設計作品排列的資料很難稱為設計史,要經過詮釋,經過經典挑選準則交代後,依時間軸而將設計作品排列才可能稱為設計史。這裡面詮釋的依據乃至於經典挑選準則怎麼產生?基本上就要靠『設計理論』。同時,經典作品之論述到底如何形成?這就是設計分析,而連續而完整的將設計分析串連一起就是設計史寫作或設計評論了。
當然,如果進行的是這個地區時間『橫軸』切片下來的設計作品探討,本身就是這個地區的設計風格的形塑過程(典範作品的浮現靠的是設計論述而不見得是作品本身),此時這樣工作也是從『設計分析』走向『設計評論』(詳表三)。
後設
後設
人文表現
文學作品
←←
歷史
←←←
知識觀點
(哲學)
表一:文史哲之關係
後設
後設
人文表現
設計作品
←←
設計史
←←
設計理論
表二:設計作品、設計史、設計理論之關係
後設
後設
設計作品
←←
設計史、設計評論
典範作品挑選
←←←←
設計理論、設計哲學
↑
設計分析
←←←←
分析項目
使用實用、建造經濟
視覺美觀、意義表達
表三:設計作品、設計分析、設計評論與設計理論之關係
2-2,四種設計分析的由來
設計分析作為設計評論的準備,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按設計任務四大項直接來檢討設計作品。但是設計分析作為設計方法的準備、設計教學的準備與設計學習準備,當然就有千千萬萬種可能性,本小節主要基於設計教學的經驗與設計研究(設計理論建構)的經驗而提出以下四種設計分析。
2-2-1,個案分析
個案分析(case study)並不是設計專業所特有,在許許多多專業諸如,醫療業、企業管理、房地產開發等專業也都運用個案分析法。在設計領域則以空間設計、產品設計這兩大領域較常用個案分析法。
個案分析基本上是有樣學樣沒樣變花樣的實用主義心態下所產生的(實用)知識。建築設計領域來說,設計個案分析法也與早期設計業的師徒制、現今建築師事務所作業型態乃至於建築設計教學的需要等因素有關。只不過西方傳統建築上
個案分析的重點在於探討作品的美感與秩序感,而現代建築運動之下,個案分析的重點在於探討作品的機能安排(空間量及空間組織關係)。
而任務說的建築理論建構來說,個案分析既可以使用機能為重點,也可以構造生產、視覺美感或意義表達為重點。西方傳統建築中重要教材(諸如柱式、透視法、構圖學)的形成基本上也是注重視覺美感項的個案分析所促成。
2-2-2,文化符碼分析
文化符碼這樣的概念屬於文學上『後結構主義』的概念,最早由法國文學家,哲學家巴賀德在七零年代初『符號學體系』一書中所提出來。經過巴賀德自己的不斷補充,這樣的概念拿來分析流行事物與廣告設計,還特別『好用(好分析)』。
而到了八零年代,德國的一些設計學校一直在發展『基本造形的表情』這樣的論述(也有人說是設計語意學的論述)。到了九零年代,有一位澳洲的傳播學與廣告學的教授費克斯,提出了『廣告設計的符碼』這樣的論述並於九零年代中期寫了一本『廣告設計的符碼分析』的書。至此設計的文化符碼這樣的概念才越來越『活用,活躍』起來。
在國內率先研究設計文化符碼的設計人,建築人,廣告人其實也不少。諸如:夏鑄九,楊裕富,莊明振....等人。筆者(楊裕富)在1998年出版的『設計的文化基礎:設計,符號,溝通』一書中就提出:
『簡單的說:設計文化符碼就是提醒設計師,能夠敏銳的注意到文化差異的分析方法,並且能將這種有用的分析運用到設計作品上的一種設計方。』
『在探討設計的人文層次時,除了美學的探討外,很重要的就是文學探討。這不只是因為早期美學的發展是文(學)藝(術)合論,更是因為設計(視為藝術時)除了使用功能、審美功能外還有表達功能,而人在接觸設計品時也不只是心存使用,心存審美,更心存辨認與解讀。或是說在透過心存辨認與解讀後,才可能更豐富了使用與審美。設計上到底要怎麼處理辨認與解讀,設計上到底要解讀什麼?從文化理論的觀點,設計上的解讀與語言文字上的解讀有何不同?這就是符碼論或是符號學介入了設計學、設計術的時機與理由。』
設計的文化符碼:既指:某些形狀,色彩,質感在特定文化下的特定意義。
設計的文化符碼:也指:某些形狀,色彩,質感在特定文化中組合的方法。
設計的文化符碼:更指:這些造形組合後(設計作品)在特定文化中如何被解讀的方法。
所以,設計文化符碼指的就是設計時要用的『造形語言』的最小單位,『造形語言』的『文法』與『造形語言』組織後的文脈關係。
經過這樣的解說,我們大致可以瞭解『設計的文化符碼』就是一種分析方法,一種設計人對『造形,意義,故事』的綜合分析方法。這種分析方法,如果倒過來看,其實就是『說故事的方法』。
2-2-3,敘事設計思維模式與敘事設計分析
如果就設計藝術行業的起源來說,所有的設計藝術創作基本上都是敘事設計思維模式下的產物,或是說在現代建築運動與現代設計運動之前建築創作、設計創作基本上也都是敘事設計思維模式下的產物。直到現代設計運動高舉使用(機能)決定一切,高舉建築創作的民主時代來臨該斬斷(帝王專制時代)建築史裡形式美感對創作的羈絆,建築理論與設計創作準則才割捨了(設計任務說中的)美感項與表達項(註六)。
但是,建築創作與設計創作真的就隨這種偏執的現代化意識形態而甘於美感項與表達項任務的長期缺席嗎?建築創作與設計創作真的就隨著現代設計運動這些無聊的口號而甘於寂寞嗎?顯然不是!也不可能!事實上,隨著當代思潮裡後結構主義與解構哲學的興起與推波助瀾,隨著美帝國霸權的消退,隨著後現代社會的來臨,當代建築與當代設計從1970年代起也就逐漸撿回了設計任務說中的美感項與表達項,而逐漸進入後現代建築與後現代設計的時代。只不過,敘述性設計這樣的想法、設計手法或設計派別在世界設計論壇的出現,卻是很晚近的事,嚴格的說,大概在1990年代才出現吧。
筆者也是在1996年左右新出版的建築辭典中,第一次看到 narrative architecture 這樣的字眼。不過,作者倒是從1992年開始申請接受國科會補助研究,開始從事本土性設計理論建構時,就逐漸感受到現代設計理論的不足與乏善可陳。然後隨著設計理論的研究、檢討與建構,在1996年<<設計表達基礎>>這份研究中,提出:〞設計創作中要有敘述展開〞這樣的一個過程;在1998年<<設計方法基礎>>這份研究中,正式提出敘述性設計思維、敘述性設計方法。同時,在這研究與理論建構過程中(1992--2000),也陸陸續續的看到這所謂〞敘述建築、敘述性設計、設計敘述派、設計的敘述性等等用詞,在期刊、書籍、設計評論中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
2-2-4,式樣分析
本文在2-3-1.個案分析中曾指出:『西方傳統建築中重要教材(諸如柱式、透視法、構圖學)的形成基本上也是注重視覺美感項的個案分析所促成』,這裡所說的構圖學指的就是布雜(法國皇家藝術學院)建築教育所發展出來針對西洋建築所分析出美感生成的『教材』。這些『舊教材』或許因為包浩斯所推出的『新教材』而不為我國建築教育界所熟悉,但是『舊教材』卻部分被當初的俄國、而後的蘇聯、六零年代以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及許多共產主義國家繼承為建築學上相當重要的教材。
另一方面,如果我們稍微回顧一下二次世界大戰之前的西方建築史教材,相當多的西方建築史之寫作,主要即在分析與描述不同時期建築之式樣(造形特徵),而稱呼為建築式樣史。
這些都說明了在現代設計運動、現代藝術運動、現代建築運動之前,不但建築就是藝術的極重要成分,建築史或藝術史裡最主要的內容就是對各個不同時期建築物或藝術品的造形特徵進行分析與描述。
式樣分析(style study)是筆者基於上述的認識,而設想出來的一種設計分析方法,當然此時所稱的式樣分析雖然以造形特徵為主要目標,但分析的目的更延伸到『設計手法』與『象徵意涵』的解讀。
2-3,四種設計分析與操作方法
2-3-1,設計作品個案分析操作方法
個案分析(CASE STUDY)又稱案例分析,不只在設計學習上常用,在其他專業裡也常用,只是分析的項目,重點有所不同罷了。
個案分析是目前建築學習或設計學習上常用的方法。簡單的說,就是找一個與設計題目類似性質與類似規模的設計案例,來分析這個設計到底怎麼做。
個案分析有時不只做一個,可能做兩三個個案分析。主要就是個案分析的目的在『先行瞭解』設計題目所可能遇到的『問題』,並瞭解這些問題,先例上又都是怎麼解決。所以,當無法找到一個與設計題目一模一樣的個案時,可能找兩三個個案,可以組合滿足這『一模一樣』。換句話說,有的個案分析是設計性質與內容相似,有的個案分析是設計規模相似,有的個案分析是設計條件或基地條件相似,所以幾個個案分析組合起來,就能夠『先行瞭解』設計題目所可能遇到的『問題』,並瞭解這些問題,先例上又都是怎麼解決。進而依樣畫葫蘆,或再添加一些『創意』進去,而形成設計草案。
個案分析的目的既然在先行瞭解設計題目所可能遇到的問題,所以個案分析的項目,通常就包括了三大項:其一,機能與量體(空間量)。其二,設計條件。其三,主要的解決手法。
2-3-2,設計作品文化符碼分析操作方法
筆者(楊裕富)在<<設計的文化基礎>>一書裡所提出的設計作品文化符碼分析操作方法,雖然是引源於羅藍巴特的<<符號學體系>>一書,但是也以完全消化得看不出<<符號學體系>>一書中的任何痕跡了。
從學習的角度而言<<設計的文化基礎>>一書,由於提出太多的相關理論,而致我的讀者與學生們,往往對怎麼進行『設計文化符碼分析』也有許多不同的衍生。在本文中我強調『設計文化符碼分析』的對象物是『設計作品』,所以,分析方法也是針對設計作品而來。另一方面『設計文化符碼分析』的一部分,也是『設計作品敘事分析』,這一部份往往初學者會混淆,在下一小節,本文會細加說明。第三方面針對作品的『設計文化符碼分析』與針對創作時的『設計文化符碼分析』往往看似一樣,其實不同,也有許多初學者會混淆,筆者也在本小節中作一說明。
就對象物是『設計作品』的『設計文化符碼分析』,基本上可視為對實質作品的『文脈閱讀』(註七)其操作的方法如下:
之一,基本上就是對設計作品進行三乘三的分析與解讀,這三乘三分別是:
在『文化符碼策略層』之下進行三個判斷,分別是:(A)整個作品論述在該文化中的位置、立場;(B)形成作品論述作用的策略組合規則;(C)策略元件,亦即在該文化中有效策略的最小單位。
在『文化符碼意義層』之下進行三個判斷,分別是:(A)設計語用,作品論述在該文化中的作用;(B)設計語法,意義元素的組合規則;(C)設計語意,意義元素。
在『文化符碼技術層』之下進行三個判斷,分別是:(A)象徵造形的運用;(B)媒材形式的組合規則,亦即形式美的原則運用;(C);媒材的感知運用。
之二,我們在對任何一個作品進行這三乘三的分析與解讀時,並不見得在這九個項目中都解讀得出該作品的手法,通常,越好的作品才能解讀出越多個項目的手法。
之三,我們在對任何一個作品進行這三乘三的分析與解讀時,應先對這個作品的相關背景資料熟悉地瞭解,並非只針對『設計作品』這個物質對象凝視就能進行解讀(文脈閱讀)。
之四,理論上文化符碼的上層項目有指導引發文化符碼的下層項目的作用,但實際設計創作時卻未必如此,因為設計創作的心智過程,既包括了意念的思考,也包括了形體或形象的思考,更包括了(草圖或草模型中)實際視覺形象(visual form)與想像中視覺形象(image)的互動。所以,就實際完成的設計作品來進行解讀時,應以設計創作經驗時的同理心來解讀,而不宜只以理論關係來解讀。
之五,設計文化符碼的理論建構並非只針對『空間設計』而來,毋寧說是針對『視覺傳達設計』而來。所以在針對『空間設計、建築設計』作品時,設計文化符碼分析的操作上,需要有更多的作品背景閱讀(如:設計者的相關作品、設計計畫書、同時期建築作品的常用造形語言)與更多經驗上的精確想像力(如:分析者的設計經驗、分析者對相同作品案例的解題策略想像、分析者對政經時勢的敏感與分析者的文學素養)。
之六,第一層的『文化符碼策略層』解讀通常是最難的,而『文化符碼策略層』的解讀也與『設計作品敘事分析』關係最大。如果在『文化符碼策略層』之下進行三個判斷中:將(A)『整個作品論述在該文化中的位置、立場』往『故事主題與敘事策略』來解讀;將(B)『形成作品論述作用的策略組合規則』往『故事情節與情節串連的機制』來解讀;將(C)『策略元件,亦即在該文化中有效策略的最小單位』往『故事題素』來解讀的話(註八),那麼文化符碼策略層分析就與敘事設計分析非常類似了。
2-3-3,設計作品敘事分析操作方法
『設計作品敘事分析』最主要就在於分析一個作品怎麼表達一個豐富的主題或怎麼表達一個故事。所以,基本上對設計作品進行敘事分析的前提是『這個設計作品』要有說故事的企圖或已經表達了豐富的主題。
如果就建築史的發展來看,(除了現代建築)任何一個文化裡建築作品主要都在述說『自己的傳統與文化的創新』這樣的故事與表達『特殊建築類型』的主題。而到了後現代社會,因為『特殊類型』的遽增與全球各文化的劇烈交流,在建築的敘事表達上才更多采多姿起來。
設計作品敘事分析操作方法就是:在文化符碼策略層的『故事主題與敘事策略解讀、故事情節與情節串連的解讀、故事題素的解讀』,在文化符碼故事層的『語用解讀、語法解讀、語意解讀』後,進一步來拼貼創作者的作品成形過程裡『構想(配置、構圖、佈局、添加符號)』的策略。此時要注意的是:一件設計作品往往不只述說一個故事,另一方面一件設計作品(特別是建築設計作品)往往可以拆解成許許多多的『部分』,並將這『部分』視為完整的設計作品來進行敘事分析。
2-3-4,設計作品式樣分析操作方法
式樣分析是設計分析的一種,也是設計學習的工具之一,當然也是有效的設計方法之一。只不過,透過式樣分析這樣的方法,主要的就是把握真實的感覺。
當然,設計本身也是要先把握真實的感覺,從把握真實的感覺開始,逐漸接受主觀以外的客觀經驗的調整,才可能把握一般人對設計作品可能的反應。式樣分析共有三個分析的層次,每個分析的層次也可以有不同的分析的對象。
之一:式樣分析的各種層次
第一層次:直覺的體驗的找出作品(設計品)的特色,並將此作品中你認為的〞好〞與〞不好〞分別條列。
a.把『好』的留下。b.要真的體會到的『好』。c.分別以熟悉的文字敘述『好』的原因可能是什麼。
第二層次:作品拆解與變形試誤體驗。
a.要仔細判斷拆的是不是〞節點〞或〞接點〞(拆解後的稱為單元)可獨立作審美判斷。b.不同層級的拆。c.相同層級的拆。d.拆完後,找出還是〞好〞的單元。e.(在心裡)統計出現最多的〞好〞的單元。f.單元變形練習,並敘述變形前與變形後的〞好〞的原因可能是什麼?這變形練習可以是拆解後單元的重新組合;可以是某一單元的直接變形,其它單元的調整;也可以是拆解後單元直接變形後的再組合,但是以由簡入繁的練習為原則。
第三層次:象徵(意義)與設計技法層次。
第三層次中設計技法層次的操作方法。分析前一階段的拆與設計上的〞合〞找出該設計師常用的〞合〞(此合即所謂設計技法或該設計師慣用的手法。第三層次中象徵(意義)層次的操作。把作品視為〞說故事〞,分析看看,作品說了那些故事。諸如:b1→用典(用了那一個典例?);b2→單元〞代表〞什麼?b3→單元說了什麼?
之二:式樣分析的〞對象〞
式樣分析的〞對象〞就是指式樣分析所想分析的內容,或是說想透過分析看到的內容。這樣的對象也有三大部分:
第一部份是以作品涵構(context )為對象,也就是分析設計作品所處的人文環境與作品之間的關係;
a.涵構的對象
a-1.某件作品的作品本身、創作過程與作者
a-2.同一作者的作品(群)
a-3.同一時代的作品(群)
a-4.同一地區(文化)的作品(群)
涵構範圍的對象可以是作品與創作者間、可以是兩個作品之間、可以是作品與創作者所屬的文化間(橫切的時代)、可以是作品與創作者所屬的文化間(橫切的地區間)、也可以是作品與創作者所屬的文化間(時間上縱的演變)。
第二部份是以作品整體為對象,也就是只就作品本身來分析;
b.整體對象(作品)
以整體作品為對象時,可以是第一層次的分析(亦即是直覺的體驗與描述),可以是第二層次的分析(亦即是作品拆解與變形試誤體驗、比較),也可以是第三層次的分析(亦即是象徵、意義與設計技法的分析)。
第三部份是以作品的某一抽象部份(如:只抽離出作品的色彩部份或質感部份)作分析。
c.抽離的對象(作品的某一抽離的部份)
c-1.造形(形、色與質感)。c-2.空間(的感覺)。c-3.光線與陰影(的感覺)。c-4.實體組成的方法(關係)。c-5.其它你想分析的。
2-4.設計分析的功能
前述設計分析的緣由與設計分析的操作方法,看起來好像十分複雜。但是,我們毋寧說:『設計』這種從心智(mind)到實物(body)的創作活動是萬分複雜的。
設計分析的功能就在於透過對實質設計作品的分析,設計者可以更理解一件作品,可以更理解多件設計作品,可以更理解設計創作,可以更理解設計的道理。
『充分的理解一件設計作品』是設計學習成效的有效保證,『充分理解多件設計作品』是設計史寫作成功的有效保證,『充分理解設計創作』是建構有效『設計方法』的基本保證,『充分理解設計的道理』是建構有效『設計理論』的基本保證。而,所有這些工作,都只是設計評論的準備工作。
接第三部分:(本論文發表於20060107空間設計學術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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